(一)若取保候审决定书未写时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向决定机关询问并要求明确起止时间。
(二)相关机关有义务提供准确的取保候审时间信息,保障当事人权利义务和期限限制的知情权。
(三)当事人需继续遵守取保候审规定,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时及时报告,传讯时及时到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同时该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1.取保候审决定书没写时间,不影响决定效力,其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执行机关要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规定。
2.若决定书未写时间,被取保候审人及其相关人员可向决定机关询问并要求明确起止时间,机关有义务提供准确信息。
3.当事人要继续遵守取保候审规定,如信息变动及时报告、传讯时及时到案等。
结论:
取保候审决定书未写时间不影响效力,当事人可要求决定机关明确起止时间,同时应继续遵守规定。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即便取保候审决定书未写时间,也不影响该决定本身的效力。执行机关有责任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遵守的规定。当遇到决定书没写时间的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向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询问并要求明确具体的起止时间,相关机关有义务提供准确信息,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能清楚了解自身权利义务和取保候审的期限限制。在此期间,当事人要继续遵守取保候审规定,例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时及时报告,在传讯时及时到案等。如果您在取保候审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
1.取保候审决定书未写时间不影响决定效力,其最长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执行机关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规定。若遇到没写时间情况,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可向决定机关询问明确起止时间,机关有义务提供准确信息保障当事人权益。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发现决定书未写时间,应主动联系决定机关询问并要求补充时间信息。
-相关机关需及时准确提供取保候审的起止时间,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当事人在等待明确时间过程中,要持续遵守取保候审规定,住址等变动及时报告,传讯时及时到案。
法律分析:
(1)取保候审决定书未写时间不影响其效力,不过为保障当事人权益,需明确具体起止时间。因为取保候审有最长十二个月的期限限制,明确时间才能让当事人清楚知晓自身权利义务的时间范围。
(2)执行机关有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规定的责任。这有助于当事人遵守规定,保障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3)当遇到决定书没写时间的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向决定机关询问并要求明确。相关机关有义务提供准确信息。
(4)当事人在等待明确时间过程中,要继续遵守取保候审规定,如住址等信息变动及时报告、传讯时及时到案。
提醒:
遇到决定书时间不明确情况应及时询问,同时务必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规定,避免因违规导致不利后果。若案情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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