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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和解协议书一般要依约履行,但特定情形下可反悔。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这三种情形下,和解协议书可被撤销。重大误解指对协议内容、对方当事人等有错误认识,导致行为后果与自身意思相悖且损失较大;欺诈胁迫是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协议;显失公平是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让双方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
若出现上述情形,受损害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然后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和解协议,协议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当事人可不再履行协议。
2025-10-12 06:2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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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和解协议书一般需依约履行,但在特定条件下可反悔。重大误解是其中一种情形,当对协议关键要素存在错误认识,且行为后果与自身意愿严重不符并造成较大损失时,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协议。
(2)若一方采用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协议,受损害方拥有撤销权。
(3)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如一方利用对方不利状况导致双方权利义务失衡,受损害方同样能申请撤销。
(4)协议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当事人无需继续履行。
提醒:
在签订和解协议书前要仔细审查内容,若认为存在可撤销情形,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并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2025-10-12 05:17: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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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发现签和解协议书时存在重大误解,可收集相关错误认识及造成较大损失的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协议。
(二)要是有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自己违背真实意思签协议,受损害方要保留好对方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的证据,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三)当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收集对方利用自身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证据,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5-10-12 05:06: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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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和解协议后一般要按约定履行,但有几种情况可反悔。
一是重大误解,即签协议时对内容、对方等理解有误,结果与本意不符且损失大,可让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二是受欺诈、胁迫或对方乘人之危签的协议,受损方可请求撤销。
三是协议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困境或缺乏判断力,致权利义务明显不公,受损方可申请撤销。协议撤销后自始无效,不用再履行。
2025-10-12 04:3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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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签了和解协议书一般需依约履行,但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等情形时可请求撤销,撤销后协议自始无效,无需履行。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和解协议书作为合同的一种,通常签订后当事人应依约履行。然而,当出现特定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主张撤销协议。重大误解指当事人对协议关键要素认识错误,导致行为结果与本意不符且损失较大;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显失公平则是一方利用对方不利处境,使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出现这些情况,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协议被撤销后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在和解协议履行过程中遇到上述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2 03:18: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