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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合同是否能撤销

唐** 黑龙江-绥化 合同纠纷咨询 2025.10.11 15:23:01 359人阅读

显失公平合同是否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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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合同受损害方有权撤销。法律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危困或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不过撤销要注意行使期限。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一般需在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情形是九十日内;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自合同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受损害方发现合同显失公平时,应尽快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自身权益和撤销权行使期限。
2.及时收集能证明合同显失公平的相关证据。
3.在法定期限内,果断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

2025-10-11 21:0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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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显失公平合同可撤销,当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撤销权。这体现了法律对公平交易的维护,保障处于不利地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撤销权的行使有明确的期限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是九十日内;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这要求受损害方及时关注自身权益,避免因超期而丧失撤销权。

提醒:
显失公平合同撤销需严格遵守法定期限,不同情形撤销期限不同。若对撤销事宜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11 20:06: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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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损害方要及时察觉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留意自身是否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而签订合同。
(二)确定撤销事由后,尽快收集合同显失公平的相关证据,如合同条款、交易记录等。
(三)在法定的行使期限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若因重大误解,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一般显失公平或受胁迫情形,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或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且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5-10-11 19:05: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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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显失公平的合同可撤销。要是一方趁对方困难或没判断力,让合同成立时明显不公平,受损方有权让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2.撤销有时间限制。知道撤销原因后,一般一年内要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90天内行使;受胁迫的,胁迫结束后一年内行使。

3.若自合同发生起5年都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没了。受损方要及时走法律途径行使权利。

2025-10-11 18:23: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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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显失公平合同受损害方有权撤销,但要在法定期限内通过法律途径行使撤销权。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若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使合同在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不过,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并且,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将消灭。这意味着受损害方必须及时行动,在规定时间内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在显失公平合同方面存在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11 17:04:5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工伤赔偿协议显失公平可以撤销吗?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协议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应适用我国《合同法》。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撤销的有:……(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赔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有权予以变更。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不平衡,属违反民法上公平合理原则的协议。显失公平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是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二是另一方获得的利益明显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三是受害一方是在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哪些情况下应中止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房屋买卖过程从初次商谈到最终交付房屋,往往会持续几个月的时间。在这期限房屋价格难免会有所波动,有时候甚至会波动很大。对于正常的价格上涨,即使涨幅较大,一般也不能主张撤销房屋买卖合同。但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有可能支持撤销合同,如主张显失公平的一方由于签约当时身处国外或者其他原因,委托给中介公司或者其他人员代为出售房屋;再比如中介公司人员自身作为买方与出卖方进行交易等特殊情况。对于因显失公平而行使撤销权的条件,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有一点可以明确:这里所说的显失公平是针对签约时的情况而言的,对于房价暴涨导致房价与签约当时市场价相比而差距较大的情况,应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不能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合同。另外,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且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因此,如果确实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应该尽早主张自己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您好,关于工伤赔偿协议显失公平可以撤销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工伤赔偿协议显失公平可以撤销吗?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协议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应适用我国《合同法》。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撤销的有:……(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赔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有权予以变更。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不平衡,属违反民法上公平合理原则的协议。显失公平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是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二是另一方获得的利益明显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三是受害一方是在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哪些情况下应中止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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