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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诊疗活动中,患者受损害时医疗机构有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不过若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有过错,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这强调了双方均有过错时各自需担责的原则。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紧急情况特殊,不能以常规标准要求医务人员。
3.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医学发展有局限性,不能苛求医疗机构超越现有水平。
4.损害因不可抗力造成,医疗机构通常无需担责。这是遵循不可抗力免责的一般原则。
医疗机构若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需对上述免责事由举证。患者和家属应理解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医疗机构也需规范诊疗并保留相关证据。
2025-10-11 14:0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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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时,若医疗机构无过错则不担责,若有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这体现了责任划分的合理性,双方的行为对责任认定有重要影响。
(2)在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可不担责。因为紧急情况时间紧迫,不能以常规标准要求医疗人员。
(3)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情况,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医学发展有局限性,不能让医疗机构承担超出能力范围的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医疗机构通常无需担责。不可抗力是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客观情况。同时,医疗机构需对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提醒:患者遭遇医疗损害时,若对医疗机构免责主张存疑,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2025-10-11 12:5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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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患者及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且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无过错时,医疗机构可不担责;若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有过错,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而导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不担责。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患者损害,医疗机构通常无需担责。同时,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时,要对上述免责事由进行举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5-10-11 11:4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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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在以下情形不承担患者诊疗损害赔偿责任:患者或近亲属不配合符合规范的诊疗,且医疗机构无过错;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紧急情况时,已尽合理诊疗义务;
3.受当时医疗水平限制难以诊疗;
4.损害由不可抗力造成。
医疗机构若主张免责,要对上述事由举证。
2025-10-11 10:2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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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患者诊疗受损,医疗机构在患者或近亲属不配合且自身无过错、紧急情况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诊疗、损害因不可抗力造成等情形下可不承担赔偿责任,且需对免责事由举证。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出现特定情形时,医疗机构对患者在诊疗活动中的损害可不承担赔偿责任。若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且医疗机构无过错,不担责;若医疗机构有过错,则承担相应责任。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紧急状况下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也无需担责。因当时医疗水平限制难以诊疗,同样可免责。另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医疗机构通常也不用担责。不过,医疗机构要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就必须对这些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大家在医疗纠纷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1 08:35: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