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有两种途径进行救济以维护自身权益。
2.第一种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需在驳回再审申请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检察院会审查申请,符合条件便会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
3.第二种是若存在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法定情形,可再次向法院申诉,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新情况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建议当事人及时关注相关时间节点,准备好充分材料,以提高救济成功的概率。同时,保持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了解案件审查进展。
法律分析:
(1)当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时,当事人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来救济,需在驳回再审申请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检察院会审查,符合条件便依法处理。
(2)若存在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法定情形,当事人可再次向法院申诉,不过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新情况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能促使司法机关再次审查案件,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申请检察建议、抗诉或再次申诉都有时间限制,务必注意期限。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一)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在法院驳回再审申请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由检察院审查,符合条件就会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
(二)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法定情形时再次向法院申诉: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新情况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当事人在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有两种救济途径:
一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需在驳回再审申请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检察院会审查,符合条件就会依法处理。
二是有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裁定等法定情形时,可再次向法院申诉。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新情况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以此维护自身权益。
结论:
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也可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再次向法院申诉来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当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当事人有两种救济途径。其一,可在驳回再审申请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检察院会审查申请,符合条件就会依法处理。其二,若存在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法定情形,当事人能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新情况之日起六个月内再次向法院申诉。这些途径为当事人在再审申请被驳回后进一步维权提供了保障,促使司法机关再次审查案件。若您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对具体操作和法律适用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关于不服劳动仲裁结果而向法院提起上诉,被驳回后如何寻求补救的探讨1、若您在劳动仲裁环节遭受了败诉,仍可依法在劳动仲裁裁定结束之后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寻求司法救济。劳动仲裁乃是一种由特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公正合理的原则,对当事人所提出的劳动争议进行居中评判和裁决的制度。对于仲裁裁决结果表示不满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专业解答在民事诉讼中,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当事人可向同等级别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应受理。也可向上一级或本级法院提出申诉,由院长提交审委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但申诉非必然受理,仅当涉及重大错误时,院长可依职权启动该程序审查纠正。
专业解答劳动仲裁败诉后,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公正公平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不满仲裁裁决的一方有权依法起诉。若不愿接受或调解失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仍可提起诉讼(除另有法规规定外)。
专业解答再审被驳回的救济途径是可以申请再审处理,法律规定再审驳回后不可以再上诉处理,但还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申请再审处理,当事人可以提交有关材料和证据到法院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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