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经集体组织同意的情况:由于交易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通常不能要回。若想尝试要回,可与对方协商,但对方有权拒绝。
(二)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尤其是城镇居民的情况:此买卖可能无效,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对方返还宅基地,同时返还对方购房款,若对方有损失,需赔偿相应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交易获集体同意,买卖通常有效,一般不能要回。这种交易符合流转规定,双方自愿签合同履行,受法律保护。
2.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居民,买卖可能无效。宅基地归集体,只能内部流转。合同无效后,宅基地返还卖方,卖方返还房款,造成损失的需赔偿。
结论:
农村宅基地买卖后能否要回需分情况。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交易经本集体组织同意的,通常不能要回;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尤其城镇居民,买卖可能无效,宅基地需返还给出卖方。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流转有明确要求。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经集体组织同意的买卖,是符合宅基地流转规定的。双方基于自愿原则签订合同并完成交易,这样的交易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所以一般不能要回。而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特别是城镇居民,因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只能在本集体组织内部流转,这类买卖可能被认定无效。合同无效后,宅基地要返还给出卖方,出卖方也要返还购房款,若有损失还需赔偿。如果您在农村宅基地买卖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农村宅基地买卖后能否要回需依据买卖对象判定。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交易获本集体组织同意,买卖通常合法有效,一般不能要回。这是因为此类交易契合宅基地流转规定,双方自愿签约并履行,受法律保护。
2.若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特别是城镇居民,买卖可能被认定无效。由于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只能在本集体组织内部流转。
3.当合同被认定无效,宅基地应返还给出卖方,出卖方要返还购房款,若造成对方损失,还需赔偿相应损失。
建议:进行宅基地买卖前,务必确认对方是否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交易。若已发生可能无效的交易,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避免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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