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大多属于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所需处分财产时,需双方协商一致。
(2)把房屋赠与小三的行为,既违背公序良俗,又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这种情况下,配偶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
(3)当赠与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小三需要返还房屋。若房屋已完成过户,也能通过法律程序让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恢复财产原状。
提醒:
若发现配偶有赠与财产给小三的情况,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发现配偶将房屋赠与小三,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赠与协议、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房屋产权证书等,以证明赠与行为存在。
(二)与配偶沟通,要求其认识到错误并配合解决问题,尝试协商让小三主动返还房屋。
(三)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小三返还房屋。若房屋已过户,可在胜诉后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小三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多属共同所有。非因日常所需处分财产,需双方协商一致,一方不能单独决定。
2.把房屋赠与小三,既违背公序良俗,又侵犯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配偶可请求法院判定赠与无效。
3.赠与无效后,小三要返还房屋。若已过户,可走法律程序让其配合过户。所以,配偶能依法维护权益,小三未必能拿到房。
结论:
赠与小三的房屋不一定归其所有,配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时,夫妻需协商一致,一方无权单独处分。把房屋赠与小三,既违背公序良俗,又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在此情况下,配偶有权请求法院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当赠与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小三应返还房屋;若房屋已过户,也可通过法律程序让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所以,赠与小三房屋,配偶可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如果在类似情况中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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