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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5年内限制有哪些

邓* 海南-三亚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10.08 06:36:22 318人阅读

刑满释放5年内限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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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满释放5年内再犯罪属于“五年内再犯”,就业有特定限制。像法官、检察官等岗位,有犯罪记录者不能担任。
2.若此期间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构成累犯,会从重处罚,且不得缓刑、假释,但过失犯罪和未成年犯罪除外。
3.有犯罪记录申请部分资格证书也会受限。刑满释放人员要了解规定,守法并积极回归社会。

2025-10-08 14:0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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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刑满释放5年内属于“五年内再犯”,就业上部分职业受限,再犯罪可能构成累犯,也会影响资格证书申请。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曾受刑事处罚者不得担任法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教师等岗位。若刑满释放5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除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犯罪的情况外,构成累犯,会被从重处罚,并且不得缓刑、假释。同时,部分资格证书申请也会因犯罪记录受限。这些规定旨在维护特定职业的公信力和社会秩序。刑满释放人员需清楚这些限制规定,遵守法律,积极融入社会。如果对刑满释放后的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10-08 12:17: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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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满释放5年内再犯存在多方面限制和法律后果。就业上,法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教师等职业,因相关法律规定,有犯罪记录者不得担任。法律后果方面,若此时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构成累犯,会从重处罚,且不得缓刑、假释,但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犯罪的除外,同时一些资格证书申请也可能受限。
2.解决措施与建议:刑满释放人员要及时了解这些限制规定,这有助于他们提前规划职业方向,避免盲目求职。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再次犯罪。还应积极调整心态,参加职业培训提升技能,增强社会适应能力,以更好地回归社会。

2025-10-08 11:1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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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刑满释放5年内的人员在就业上存在诸多限制,像法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教师等职业,相关法律明确禁止有刑事处罚记录者担任。这是为保证特定职业队伍的纯洁性和公信力。
(2)若在刑满释放5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除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犯罪的情况,构成累犯。累犯会面临从重处罚,且不适用缓刑和假释,这体现了法律对再次故意犯罪的严厉态度。
(3)一些资格证书申请也会因犯罪记录受限,影响刑满释放人员在不同领域的发展。

提醒:
刑满释放人员要及时了解就业及资格证书申请等方面限制规定,避免违规。若面临复杂法律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0-08 10:0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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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选择:刑满释放人员在选择职业时,应避开法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教师等明确限制有犯罪记录者的岗位,可以考虑一些对犯罪记录无严格要求的行业,如一些小型民营企业的普通岗位、个体经营等。
(二)避免再犯:在刑满释放5年内,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再次实施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否则可能构成累犯,面临从重处罚且不得缓刑、假释的后果,但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犯罪除外。
(三)了解证书申请限制:在申请资格证书前,先了解该证书申请是否对犯罪记录有限制,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025-10-08 08:27:25 回复

刑满释放人员回到原居住地后,只要没有重新犯罪的证据,就享有当地居民同等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当地居民享受的补贴也不例外。当然也不可能再额外去享受什么当地居民没有的补贴。说得客观现实一点,就是刑满释放人员也是平等的普通公民,不应该被岐视和当另类对待。《法》第三十七条: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十)对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各级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十一)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在服刑、劳教前已参加失业保险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或恢复失业保险待遇。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被判刑、劳教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刑释解教人员,可按服刑或劳教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十二)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回原籍居住地后,应及时落实责任田(山、地)。因无生活来源造成生活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司法所和民政办报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审核同意后,可领取地方政府临时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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