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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与公司签合同工作受伤咋处理

蔡** 黑龙江-佳木斯 工伤纠纷咨询 2025.10.07 12:41:09 410人阅读

未与公司签合同工作受伤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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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明劳动关系: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能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二)申请工伤认定:在确认劳动关系后,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劳动者、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认定为工伤后,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
(四)享受待遇与索赔:依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拒绝担责,可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5-10-07 17:2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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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受伤且未签合同,先证明劳动关系,可凭借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和同事证言等。
2.确认劳动关系后,一年内劳动者、近亲属或工会可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部门会依据医院诊断和劳动关系证明等认定。
3.认定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定伤残等级,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公司没交保险,费用公司承担,若拒担责,可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结果还能起诉。

2025-10-07 16:1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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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未签合同工作受伤,需先证明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相应待遇,公司拒担责可仲裁或诉讼。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受伤,证明劳动关系是关键。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材料能有效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确认劳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若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可确定伤残等级,劳动者就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公司需承担相关费用。若公司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在处理此类工伤问题上你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帮助。

2025-10-07 15:51: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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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签合同工作受伤,劳动者需先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可凭借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材料完成。
2.确认劳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行政部门会依据医院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进行认定。
3.若被认定为工伤,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劳动者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若公司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劳动者平时注意保留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遇到工伤及时按法定程序维权。公司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并缴纳工伤保险,避免法律风险。

2025-10-07 14:4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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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未签订合同工作受伤,首要任务是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支付记录能体现公司与劳动者的经济往来,工作证可证明劳动者身份,考勤记录反映工作情况,同事证言从旁佐证工作事实,这些材料都有助于确立劳动关系。
(2)确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行政部门依据医院诊断证明和劳动关系证明等进行判断。
(3)认定为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劳动者可依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由公司承担。
(4)若公司拒绝担责,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还能起诉至法院。

提醒:
劳动者收集证明劳动关系材料时应注意留存原件,申请工伤认定要严格遵守时间规定。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07 13:47:41 回复

区分罪既遂与未遂标准是什么,如何区分受礼与一、罪既遂与未遂标准区分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应从贿赂是否到手为界。其理由是:首先,犯罪可分承诺、接赂、行为人谋取了某种利益三个阶段。承诺属犯意表示,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是的交换条件,唯有接受并拿到贿赂,才是人追求的直接结果。因此,人收受了贿赂,即意味着实现了犯罪的目的,从而构成犯罪既遂。其次,根据本法规定,罪犯罪构成只需要一个行为一种故意则为齐备,即有利用职务之便的行为和相应的故意。至于行为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成功,不影响法定的构成要件,因而也不影响既遂的成立。第三,以贿赂是否到手作为区分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同样适用于索取贿赂的情况。索贿而未得到贿赂,仍然说明行为人没有达到犯罪的目的,符合本法关于未遂的法定要件。那种认为一经实施索贿行为就构成既遂的观点,是缺乏理论依据的。二、如何区分受礼与第一,关于亲属转送财物的问题。所谓亲属转送财物是指,受托人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请托人不是直接将财物送给受托人,而是通过受托人的亲属将财物传送给受托人。如果明知是转送的财物,则认定为。如果不知是转托的财物,则不宜认为是接受请托人的贿赂,而宜认定为是接受亲属的礼物。第二,关于再找适宜的契机以送礼之名行贿赂之实的问题,可以有条件地认定为贿赂。这些条件可以是:A、给予财物的主体,应是亲朋好友及有特殊亲密关系以外的其他人。亲朋好友及有特殊亲密关系的人,在某种契机上给予财物,应是属于正常的送礼。B、应该是为他人谋取了非法利益。谋取了合法利益而在某种契机上给予财物,一般认定为受礼比较适宜。C、给予财物应是在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过程中。D、应是给予了数额比较大的财物。给予财物数额比较少的不宜认定为。寻找契机以送礼之名行贿赂之实的,必须间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才可认定。其他情况认定为受礼比较适宜。第三,关于领导收受下属和下级机关给予的财物问题。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是:A、属于正常的礼尚往来问题。领导同下属和下级机关的领导之间也有常人之间的私人感情,他们之间的礼尚往来,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受礼性质的。B、领导利用职权为下属或下级机关谋取了特定的利益的问题。谋取特定的合法利益,而收受的财物数额又比较小的,可以认为是受礼。如果谋取了非法利益而收受财物的,应认定为;如果谋取合法利益而收受财物的数额比较大的,主要可分为两种情况来研究:一是寻找过年过节等契机给予财物的,一般不宜认定为,而应认定为受礼。二是给予财物是在谋取利益的过程中,应认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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