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收购时,收购方要避免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规范自身经营行为,防止因不当行为对目标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资产收购时,若不想承担目标公司债务,在收购协议中要明确不承担相关债务;若双方约定由收购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债务,需谨慎评估风险后再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收购后是否继承对方债务,需分情况判断。
股权收购时,收购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通常目标公司债务由其自行承担,收购方以出资额为限担责。但若收购方滥用权利逃避债务,可能担连带责任。
2.资产收购中,收购方受让特定资产,一般不承担目标公司债务,目标公司用自身财产偿债。但协议另有约定收购方担部分或全部债务的,按约定执行。
结论:
收购后是否继承对方债务分情况而定,股权收购通常目标公司债务自行承担,特殊情形收购方担责;资产收购一般不承担债务,有约定则从约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公司法规定,在股权收购中,收购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遵循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目标公司债务由其自身承担,收购方以出资额为限担责。但要是收购方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就需对目标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资产收购时,收购方仅受让特定资产,正常情况下不承担目标公司债务,目标公司用自身财产偿债。然而,若双方在收购协议里约定由收购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债务,那就按照约定执行。若您在收购过程中遇到债务承担方面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1.收购后是否继承对方债务需分情况判断。股权收购时,收购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通常目标公司债务由其自行承担,收购方以出资额为限担责。但收购方若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要对目标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资产收购时,收购方仅受让特定资产,一般不承担目标公司债务,目标公司用自身财产偿债。不过若双方在收购协议中约定收购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债务,则按约定执行。
3.解决措施和建议:收购方在收购前应做好尽职调查,全面了解目标公司债务情况。签订收购协议时,明确债务承担条款,规避潜在风险。若发现目标公司存在债务问题,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股权收购时,收购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正常情况下目标公司债务由目标公司自行承担,收购方以出资额为限对目标公司负责。比如收购方出资一定资金获得目标公司部分股权,目标公司原有的债务不会直接让收购方全部承担。
(2)若收购方在股权收购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就可能要对目标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资产收购中,收购方仅受让特定资产,通常不承担目标公司债务,目标公司用自身财产偿债。但要是收购协议约定收购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债务,就按约定执行。
提醒:
收购时需明确收购方式,在股权收购中避免滥用权利;资产收购时仔细审查收购协议中债务承担条款。不同收购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精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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