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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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儿媳不属于丧偶且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在法定继承时无继承权,此时应遵循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二)若儿媳丧偶且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要留存好相关证据,如经济支出凭证、邻居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己在经济来源提供或劳务扶助等方面尽了主要义务,从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1.通常,儿媳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没有继承权,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儿媳不在其中。
2.不过有特殊情况,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遗产。
3.这里的“尽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在经济上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帮助。符合条件的儿媳,没遗嘱也能继承公婆遗产。
结论:
一般无遗嘱时儿媳无继承权,不过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法律解析: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明确为配偶、子女、父母,儿媳通常不在此范围内,所以一般无遗嘱时儿媳没有继承权。然而,法律考虑到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这种特殊情况,将其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尽主要赡养义务”包括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若儿媳符合这一条件,即便没有遗嘱也能继承公婆遗产。如果在遗产继承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身权益和应遵循的法律程序。
1.通常儿媳在无遗嘱时没有继承权,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儿媳不在其中。
2.不过有特殊情况,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这里的“尽主要赡养义务”包括为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
3.解决措施与建议:儿媳若想在无遗嘱情况下获得公婆遗产继承权,应积极承担起对公婆的赡养责任,在经济和劳务上给予充分支持,以满足尽主要赡养义务的条件。同时,相关人员在处理遗产分配时,要依据法律规定,准确判断儿媳是否尽到主要赡养义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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