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明确的行为界定及公安立案标准,符合相关情形公安机关应立案追诉。
法律解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涵盖多种行为,包括在销售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销售明知掺有此类原料的食品等。公安立案标准也较为清晰,涉及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各环节使用禁用物质、在保健食品等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这些规定旨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若遇到或怀疑涉及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情况,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及应对措施。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性质恶劣,严重危害公众健康与安全。该罪的构成包含在销售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销售明知含此类原料的食品等情形。
为打击此类犯罪,可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市场监管,相关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的检查力度,定期抽检食品,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食品。
2.提高违法成本,对于触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严惩,增加其犯罪代价。
3.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鼓励公众对问题食品进行举报。
4.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及时共享和协同处理。
法律分析:
(1)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核心是在销售食品环节涉及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商家若在食品中掺入这类物质,就触犯了该罪名。比如一些不良商家为了让食品色泽更好,可能会添加工业色素等非食品原料。
(2)即便商家没有直接掺入,但明知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仍进行销售,同样构成此罪。这就要求商家在进货渠道上要严格把关,确保所售食品安全。
(3)在食用农产品的全流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物质,也会被立案追诉。这保障了农产品从源头到餐桌的安全。
(4)在保健食品或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也属于该罪的立案范围。
提醒:
商家应严格把控食品质量,遵守法律法规,杜绝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消费者若发现此类问题,可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精准分析。
(一)对于食品销售者,要严格把控食品原料来源,确保所采购的原料是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不采购、不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二)建立严格的食品检验制度,对购进和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一旦发现食品中可能存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相关部门。
(三)对于食用农产品从业者,要遵守相关规定,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四)保健食品等生产企业,不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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