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变更体现了法律宽严相济,既严厉惩处严重犯罪,又给罪犯改过机会。
1.表现良好的变更:在死缓期间无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等,二年期满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这激励罪犯积极改造。
2.故意犯罪的处理:死缓期间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报请最高法核准后执行死刑;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缓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法备案。这对严重违规行为予以严惩。
建议司法机关严格审查立功表现和故意犯罪情节,确保死缓变更公平公正;加强对死缓罪犯改造教育,提高其改造积极性和效果。
法律分析:
(1)死缓变更存在两种不同情形。第一种是积极的变更,当罪犯在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会减为无期徒刑;若有重大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等,二年期满后会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这体现了法律对有悔悟和立功表现罪犯的宽大处理。
(2)第二种是消极的变更,若罪犯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而故意犯罪但未执行死刑的,死缓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这显示了法律对再次故意犯罪的严肃态度。
提醒:死缓期间表现对刑罚变更至关重要,罪犯应遵守法律规定积极改造。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获取针对性法律分析。
(一)若罪犯在死缓期间无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会减为无期徒刑;若有重大立功表现,像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等,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这鼓励罪犯积极改造,争取宽大处理。
(二)若罪犯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若故意犯罪但未执行死刑,死缓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这对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死缓变更情形如下:
一是无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如阻止重大犯罪、检举属实等,期满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二是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报最高法核准后执行死刑;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缓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法备案。
这些规定体现宽严相济,既严惩犯罪,也给罪犯改过机会。
结论:
死缓有两种变更情形,无故意犯罪可减为无期徒刑或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会被执行死刑,未执行死刑则重新计算死缓期间。
法律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罪犯,若在两年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期满后会减为无期徒刑;若有重大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等,期满后会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相反,若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若故意犯罪但未执行死刑,死缓期间将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这一规定很好地体现了法律宽严相济的原则,既保证了对严重犯罪的惩处力度,又给了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大家对死缓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刑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专业解答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的。
专业解答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罪犯正在怀孕的。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的。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的。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的。
律师解析 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律师解析 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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