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隐名股东是实际出钱却没在股东名册登记的人,通常要承担债务。在公司内部,和显名股东有约定按约定担责,没约定就按实际出资比例分担债务。
2.对外部债权人,公司用全部财产偿债,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隐名股东没登记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若显名股东还不了债,隐名股东可能要在出资范围内补充赔偿,之后可按协议向显名股东追偿。
结论:
隐名股东一般需负担债务,在公司内部按约定或实际出资比例分担,对外部债权人可能需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却未在股东名册记载的人。在公司内部,若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有协议,就按约定承担责任;若没有约定,隐名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分担公司债务。对于外部债权人,公司要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若显名股东无法清偿基于股东身份对债权人的债务,隐名股东可能要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承担责任后可依与显名股东的协议追偿。如果您在隐名股东债务相关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隐名股东通常要承担债务。在公司内部,隐名股东若与显名股东有协议约定,就按约定承担责任;没有约定时,隐名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分担公司债务。
2.面对外部债权人,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隐名股东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若显名股东无法清偿基于股东身份对债权人的债务,隐名股东可能要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解决措施和建议: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签订明确的协议,清晰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债务承担方式。隐名股东要保留好实际出资的相关证据,以便在承担责任后依据协议向显名股东追偿。同时,在参与公司事务时,要关注公司经营和债务情况,降低自身风险。
法律分析:
(1)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却未在股东名册记载之人。在公司内部,若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有关于债务承担的协议,就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隐名股东要按实际出资比例分担公司债务。
(2)对于外部债权人,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隐名股东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当显名股东无法清偿基于股东身份对债权人的债务时,隐名股东可能要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隐名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依据和显名股东的协议进行追偿。
提醒: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签订明确协议,避免内部责任不清。面对外部债务风险,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一)在公司内部,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应签订明确的协议,约定债务承担方式,避免无约定时按实际出资比例分担债务带来的风险。
(二)隐名股东要确保自身实际出资到位,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按认缴出资额承担责任的情况。
(三)对于外部债权人,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要关注显名股东的偿债能力,若显名股东可能无法清偿债务,隐名股东需提前做好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准备,之后再依据与显名股东的协议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专业解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承担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的法律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需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享受相应的权利,同时也需用其全部资产来承担债务责任,从而减轻股东的责任负担。
专业解答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在责任承担上并不等同。我国法律规定,若公司债权人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名义股东承担责任,名义股东需承担赔偿,但可向实际出资人追偿。法院不支持仅因名义股东身份而提出的抗辩。当名义股东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实际出资人追偿,法院将给予支持。
专业解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承担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的法律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需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享受相应的权利,同时也需用其全部资产来承担债务责任,从而减轻股东的责任负担。
专业解答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公司债务隐名股东要担责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隐名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律师解析 不需要承担,如果出钱了则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律师解析 隐名股东的责任如下: 一、如果公司成立了隐名股东承担下列责任: (一)如果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则此时隐名股东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 (二)隐名股东以显名股东认缴出资的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未成立的,则隐名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为这种情况各股东之间,包括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的关系属于合伙关系,作为企业开办者的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律师解析 隐名股东对债务需要承担责任。 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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