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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撞伤人后垫付不起医药费,可与对方协商垫付、向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垫付、符合条件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同时积极与受害者及其家属沟通。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撞伤人却无力垫付医药费时,有多种解决途径。与对方协商垫付是一种可行的方式,后续可根据保险理赔和责任认定结果结算。若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垫付抢救费用,这是法律赋予受害者的保障。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特定情形下如抢救费用超交强险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保、机动车逃逸等,可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积极与受害者及其家属沟通,表明担责态度,有助于缓和矛盾。如果在处理此类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上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26 07:0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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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人却无力垫付医药费,可采取以下办法:
与对方协商,让其先垫付,后续等保险理赔或责任明确后再结算。
若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交强险先行垫付抢救费,核实后保险公司会支付。
若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情形,可向管理机构申请,由基金垫付部分或全部费用。
积极和受害者及其家属沟通,表明担责态度,避免矛盾升级。
2025-09-26 05:55: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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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人后垫付不起医药费,可采取多方面措施应对。
1.与对方协商,让对方先自行垫付,后续等保险理赔或责任确定后再结算,这能缓解当下资金压力。
2.若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先行垫付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核实后会依规支付。
3.若事故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情形,如抢救费用超交强险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险、机动车逃逸等,可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由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4.积极和受害者及其家属沟通,表明承担责任的态度,避免矛盾激化。
2025-09-26 03:5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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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撞伤人后垫付不起医药费,与对方协商让其先垫付是可行的解决办法,后续依据保险理赔和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费用结算,这样能缓解自身资金压力。
(2)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及时报案并申请交强险垫付抢救费用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保险公司在核实情况后会依规支付,保障伤者能及时得到救治。
(3)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情形的,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这为伤者和经济困难的肇事者提供了保障。
(4)积极与受害者及其家属沟通,表明担责态度,有利于化解矛盾,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提醒:
在协商、申请垫付等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5-09-26 02:01: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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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对方协商,让对方先自行垫付医药费,后续根据保险理赔和责任认定结果结算。
(二)若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先行垫付抢救费用。
(三)若事故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情形,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四)积极与受害者及其家属沟通,表明承担责任的态度,避免矛盾激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025-09-26 00:37: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