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实践中确实存在因案情复杂、检验鉴定等原因需要延期的情形。如果超过10天仍未出具认定书,建议您:
1. 先与办案交警沟通,了解具体延迟原因
2. 要求交警部门出具书面说明
3. 如无正当理由拖延,可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投诉这种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单纯超期不一定构成违法,关键要看是否有合理原因。建议保留好事故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协助跟进处理。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