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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提离婚同意后反悔怎么办

李** 甘肃-定西 离婚咨询 2025.09.23 08:01:01 342人阅读

妻子提离婚同意后反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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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仅口头同意离婚未办登记,妻子反悔后,不用再考虑该口头离婚约定,双方婚姻关系持续,若想离婚需重新协商或走法律程序。
(二)已签书面协议并申请离婚登记,在冷静期内妻子反悔,应及时在冷静期届满前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终止离婚程序。
(三)冷静期届满后未共同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按撤回申请处理,若还想离婚需重新申请。
(四)一方坚持离婚,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由法院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离婚登记处理表(联存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5-09-23 12:1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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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口头同意离婚未办登记,妻子反悔则离婚协议不生效,婚姻关系存续;签书面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内妻子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未申领离婚证也视为撤回;一方坚持离婚可起诉,由法院根据感情状况判决。
法律解析:
按照民法典规定,离婚需经过法定程序才会产生法律效力。口头离婚未登记,不具备法定离婚形式,所以离婚协议不生效,婚姻关系依然存在。签订书面协议并申请登记后,设置冷静期是为了给双方重新考虑的机会,妻子在冷静期内反悔撤回申请或冷静期届满未申领证,都表明双方未完成离婚程序,离婚申请被撤回。若一方坚持离婚,通过诉讼途径,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因素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若大家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9-23 10:23: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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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仅口头同意离婚而未办理离婚登记,即便一方有离婚意愿,只要另一方反悔,离婚协议不产生效力,双方婚姻关系依旧存续,婚姻受法律保护。
(2)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申请离婚登记的,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在冷静期届满前撤回申请,离婚程序就此终止。
(3)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按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
(4)若一方坚持离婚,可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法院会依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因素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提醒:离婚涉及诸多法律程序和权益问题,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9-23 10:1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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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口头同意离婚未办登记,妻子反悔后离婚协议不生效,婚姻关系存续。已签书面协议并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内妻子反悔可撤回申请终止程序,冷静期届满未共同申请发证也视为撤回。一方坚持离婚可起诉,由法院根据感情是否破裂等判决。
1.对于仅口头协商离婚情形,双方应谨慎对待,若仍想离婚,建议签订书面协议并及时办理登记。
2.进入离婚登记程序后,若一方反悔,另一方可与其沟通,了解原因尝试修复关系;若无法修复且坚持离婚,可走诉讼程序。
3.起诉离婚时,坚持离婚方要准备充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助于法院作出有利判决。

2025-09-23 10:02: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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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仅口头同意离婚,没办离婚登记,一方反悔,离婚协议不生效,婚姻关系持续。

2.签书面协议并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内反悔,可在期满前撤回申请,离婚程序终止;期满未共同申请发证,也视为撤回。

3.一方坚持离婚,可起诉,法院会根据感情状况等判是否准予。

2025-09-23 08:31:2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夫妻婚内赠与,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财产无偿给予夫妻另一方。夫妻婚内赠与以后,所赠与的财产归被赠与的一方所有,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一)夫妻婚内赠与可以反悔吗赠与财产转移后按照法律规定,受赠与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方可以在转移财产后撤销赠与: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2.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3.受赠方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4.受赠方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夫妻受赠与的一方存在上述情形的,那么赠与的一方有权撤销赠与合同。但是,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夫妻婚内赠与可以反悔吗赠与财产转移前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在赠与财产转移前撤销。另外,新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这就是说,如果夫妻婚内赠与房屋的,只要房屋没有变更产权登记的,那么除非夫妻婚内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否则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1、对离婚这一决定反悔,不能向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提讼的,人民不予受理。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2、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如果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只有订立了《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3、因《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而反悔,可以向如果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4、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在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该的权力只能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2年内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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