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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完离婚证还能追究第三者吗

苟* 福建-南平 离婚咨询 2025.09.21 11:49:28 476人阅读

领完离婚证还能追究第三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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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正常领完离婚证后,追究第三者法律责任较难,因为在我国第三者介入婚姻多属道德问题,法律通常不直接认定其违法,也未明确规定第三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然而,若第三者与出轨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行为涉嫌构成重婚罪,在此情况下,无过错方能够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3)要是第三者接收了出轨方用夫妻共同财产给予的大额财物,无过错方可以依据不当得利,要求第三者返还财物。

提醒:
追究第三者责任需满足特定条件,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9-21 14:2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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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发现第三者与出轨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无过错方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周围邻居的证人证言、双方以夫妻身份共同出席活动的照片等,然后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二)若第三者接收了出轨方用夫妻共同财产给予的大额财物,无过错方需整理好财物转移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购物凭证等,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2025-09-21 13:4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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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离婚证后,通常无法追究第三者法律责任。因为在我国,第三者插足他人婚姻多属道德问题,并非直接违法,法律未规定其需承担民事赔偿等责任。
2.特定情形可维权。若第三者与出轨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无过错方可提起刑事自诉;若第三者接收出轨方用夫妻共同财产给予的大额财物,无过错方可要求返还。

2025-09-21 13:42: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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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领完离婚证后,通常不能追究第三者法律责任,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依法维权。
法律解析:
在我国,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大多属于道德问题,法律并未规定第三者破坏他人婚姻需承担民事赔偿等责任,所以领完离婚证后一般不能追究其法律责任。不过,如果第三者与出轨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可能构成重婚罪,此时无过错方能够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另外,要是第三者接收了出轨方用夫妻共同财产给予的大额财物,无过错方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第三者返还。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情况,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以为你提供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09-21 12:2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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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完离婚证后通常不能追究第三者法律责任,因为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多属道德问题,法律未规定其需承担民事赔偿等责任。

2.特定情形下可追究:若第三者与出轨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无过错方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若第三者接收出轨方用夫妻共同财产给予的大额财物,无过错方可按不当得利要求其返还。

3.建议:无过错方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收集证据,如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财物赠与的凭证等。若怀疑构成重婚罪,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后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若涉及财物返还,可通过协商或民事诉讼解决。

2025-09-21 12:05:53 回复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活动罪的相关规定如下,对于一般违法行为人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活动罪的相关规定如下,对于一般违法行为人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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