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出租车内乘客受轻伤索赔,需准备证明运输合同关系、受伤事实和损失、责任认定的三类材料。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客运合同中承运人有将乘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的义务。乘客准备打车票据、行程记录等证明运输合同关系的材料,是为了确定与出租车运营方存在客运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医材料、误工证明、护理费发票、交通费用票据等证明受伤事实和损失的材料,能确定乘客因受伤产生的各项费用和损失。警方出警记录、事故认定书等责任认定材料,可明确事故责任归属,为索赔提供依据。若在索赔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证明运输合同关系:准备打车票据、行程记录等材料,以此证明与出租车运营方存在客运合同关系。
2.证明受伤事实和损失:就医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等可证明受伤情况和医疗费用;误工损失需单位误工证明和工资流水;护理费要有护理协议和发票;交通费保存好票据。
3.准备责任认定材料:警方出警记录、事故认定书等,能明确事故责任归属。
出租车内乘客受轻伤索赔需做好多方面材料准备。
首先要准备能证明双方运输合同关系的材料,像打车票据、行程记录等,以此证实与出租车运营方存在客运合同关系。
其次是证明受伤事实和损失的材料。就医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医药费发票等,可证明受伤情况与医疗费用支出。若有误工损失,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能确定误工期间和收入减少数额。若有护理费支出,需护理协议、护理费发票;有交通费支出,要保存好交通费用票据。
最后是责任认定材料,例如警方出警记录、事故认定书等,明确事故责任归属。
建议乘客在乘车时妥善保留相关票据,受伤后及时就医并收集齐全各类证明材料,确保索赔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
(1)在出租车内乘客受轻伤索赔案件中,证明双方运输合同关系的材料至关重要。打车票据、行程记录等能直接表明乘客与出租车运营方存在客运合同关系,这是索赔的基础前提。
(2)证明受伤事实和损失的材料是确定赔偿金额的关键。就医材料可清晰展现受伤情况和医疗费用;误工证明和工资流水能准确计算误工损失;护理协议和护理费发票可证明护理费支出;交通费用票据能确定交通费用损失。
(3)责任认定材料有助于明确事故责任归属。警方出警记录、事故认定书等能界定双方责任,为索赔提供有力依据。
提醒:
准备材料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对索赔流程和材料准备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证明双方运输合同关系:准备打车票据、行程记录,以此证实与出租车运营方存在客运合同关系。
(二)证明受伤事实和损失:就医方面,准备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医药费发票;若有误工损失,提供单位误工证明、工资流水;有护理费支出,准备护理协议、护理费发票;有交通费支出,保存好交通费用票据。
(三)准备责任认定材料:准备警方出警记录、事故认定书,明确事故责任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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