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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放弃孩子探望权协议自始无效,不必受其约束。若已签订此类协议,可当作无效处理,依然行使探望权。
(二)当遇到对方不履行协助探望义务的情况,收集对方阻碍探望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视频等。
(三)凭借收集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5-09-20 15:3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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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放弃孩子探望权的协议无效。
法律解析:
探望权基于亲权派生而来,只要身份关系存在,非直接抚养一方就享有该权利。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需协助,且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消除。该权利既保障父母权益,也关乎子女健康成长,能让子女与非直接抚养方保持情感交流和联系。因此,放弃探望权的协议因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而不具法律效力。若一方不协助探望,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以行使探望权。如果您在探望权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或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9-20 15:24: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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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探望权基于亲权派生,与身份关系紧密相连,只要身份关系存续,非直接抚养方就拥有探望权。这是法律赋予父母的权利,也是保障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
(2)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离婚而消除,这体现了法律对亲子关系的重视和保护。
(3)放弃孩子探望权的协议因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效。此类协议无法剥夺非直接抚养方的法定权利,一旦签订,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4)若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探望权。
提醒:
不要签订放弃探望权协议,若遇对方不协助探望,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9-20 14:33: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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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弃孩子探望权协议不具法律效力。探望权是基于亲权派生的权利,源于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离婚并不消除这种关系,非直接抚养方依法享有探望权。
2.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这既保障父母权利,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促进其与非直接抚养方的情感交流。
3.放弃探望权协议因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效。若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和子女的健康成长。
2025-09-20 13:24: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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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望权基于亲权派生,只要存在身份关系,非直接抚养方就有探望权。
2.法律规定,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权,另一方要协助,且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因离婚消除,此权利也保障子女成长。
3.放弃探望权协议因违法和违背公序良俗无效。若一方不协助,另一方可起诉行使探望权。
2025-09-20 11:43: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