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祸同等责任时,先由交强险赔医药费,医疗费用最多赔1.8万。
2.交强险赔完还有缺口,机动车之间事故双方各担50%。
3.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事故,机动车一方通常担60%-70%。
4.双方都有商业三者险,各自应担部分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赔,超商业险部分自担。
1.车祸同等责任医药费承担需按不同情况处理。交强险先在1.8万元医疗费用限额内赔偿,若赔偿后还有不足,机动车间事故双方各担50%;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机动车一方通常担60%-70%。
2.若双方都买了商业三者险,各自承担部分可由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按合同赔偿,超出部分当事人自担。
3.建议事故发生后及时联系保险公司,保留好医药费等相关票据,便于后续理赔。同时,双方可积极沟通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结论:
车祸同等责任下,医药费先由交强险在1.8万元医疗费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机动车之间事故双方各担50%,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事故机动车方担60%-70%,有商业三者险的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赔,超出部分当事人自担。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交强险作为法定的强制保险,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会首先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设定为1.8万元,这是为了保障受害人能及时获得基本的医疗救治费用。对于交强险赔偿后剩余的费用,根据事故双方主体的不同,赔偿责任有所差异。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时,双方过错程度相当,所以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事故,考虑到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交通中的相对弱势地位,机动车一方通常要承担60%-70%的赔偿责任。若双方都购买了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对各自应承担的部分进行赔偿,超出商业险的部分就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了。如果您在交通事故医药费承担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一)明确赔偿顺序。先由交强险在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再按不同情况分担。
(二)区分事故双方类型。机动车之间事故,双方各自承担50%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事故,机动车一方一般承担60%-70%赔偿责任。
(三)考虑商业险情况。若双方都有商业三者险,各自承担部分由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责任范围内按合同赔偿,超出部分当事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分析:
(1)在车祸同等责任情况下,医药费先由交强险在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赔偿。这是为保障伤者能及时获得一定救治费用。
(2)若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对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体现公平分担损失原则。
(3)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事故且为同等责任时,机动车一方通常承担60%-70%的赔偿责任,这是考虑到非机动车和行人在事故中的相对弱势地位。
(4)若双方都有商业三者险,各自承担部分可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在商业险责任范围内赔偿,超出部分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提醒:车祸责任认定和赔偿计算较复杂,不同案情赔偿比例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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