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伯伯目前已经70多岁,老伴早年过世,他一度跟大儿子一家在上海生活,平时帮他们做些家事。随着年龄增大,身体逐渐不好,大儿子把他送回了老家。
由于种种原因,伯伯的收入很少,在当地属于困难户。
因为伯伯的三个儿子中,大儿子长年在上海打工,相对来说经济条件最好,而且前些年伯伯曾帮助过他,给他带过孩子,因此他希望大儿子能给他一点经济资助,但大儿子表示其他两个兄弟也应当共同承担,而伯伯的另两个儿子经济条件不是很好,表示无力资助老人。
请问律师,像伯伯这样生活困难的老人,子女是否有赡养的义务?赡养费应由有能力的子女支付,还是平均分担?
另外,如果子女不愿意支付,是否需要起诉所有子女?还是可以只起诉某一个子女?肖先生。
湖北人是可以在深圳补办身份证的。异地补办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拖欠工资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