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狗主人对狗疏于管理,比如没牵绳让狗随意在道路行走,狗主人应承担主要责任,此时要约束好自家宠物,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公交车司机正常行驶且无超速、违规等行为,主观无故意或重大过失,通常不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司机存在超速、违规驾驶等情况导致压到狗,需承担一定责任,司机应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
(三)狗在不允许进入的封闭道路上,狗主人责任更大,狗主人要看好宠物,不让其进入禁入区域。
(四)责任划分先进行协商,双方心平气和沟通确定责任比例;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准备好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结论:
公交车压死狗责任归属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狗主人疏于管理一般担主责,司机违规驾驶可能担责,有封闭设施道路上狗主人责任更大,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饲养动物应当履行管理义务,若狗主人未牵绳让狗随意在道路行走,这属于对狗疏于管理,存在较大过错,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若公交车司机正常行驶,主观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一般不承担主要责任;但要是司机超速、违规驾驶,未能及时避免压到狗,就要承担一定责任。若狗进入有封闭设施等不允许进入的道路,狗主人责任更大。最终责任划分需依靠具体情况和证据来确定。遇到此类纠纷,当事人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在责任认定和处理方面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法律分析:
(1)在公交车压死狗事件中,若狗主人对狗管理不善,像未牵绳让狗随意上路,狗主人过错明显,通常需承担主要责任。因为这违反了对宠物应尽的管理义务,增大了狗遭遇危险的可能性。
(2)公交车司机若正常行驶,无超速、违规等行为,主观上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一般无需承担主要责任。不过,若司机存在超速、违规驾驶,未能及时避免压到狗,就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这是因其未履行安全驾驶的义务。
(3)当狗进入有封闭设施等不允许进入的道路时,狗主人的责任更大。因为狗主人没有阻止狗进入禁止区域。最终责任划分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可先尝试协商,协商无果可选择诉讼途径。
提醒:遇到此类情况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协商时要理性沟通。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若难以判断责任,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公交车压死狗的责任归属需结合具体情况判定。若狗主人对狗疏于管理,像未牵绳让狗随意在道路行走,或狗进入有封闭设施等禁止进入的道路,狗主人过错较大,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
若公交车司机正常行驶,无超速、违规等行为,主观上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一般不用承担主要责任。但要是司机存在超速、违规驾驶等情况,未能及时避免压到狗,就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责任划分需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确定。
2.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
3.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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