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父母健在时,继承尚未开始,继承人仅拥有未来可能的继承期待权,并非现实的继承权,所以此时作出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即便继承人此时表明放弃继承,后续继承开始时,其仍有权利参与继承。
(2)当父母去世,继承开始后,继承人若要放弃继承,需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此时放弃继承权无需父母到场,因为父母已离世。
(3)不过,在公证放弃继承权等情形下,通常要求其他继承人或相关人员到场,目的是确认声明的真实性与自愿性,保障放弃行为的合法性。
提醒:
父母健在时放弃继承权声明效力存疑,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需按法定书面形式。不同的放弃继承情况和处理方式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获取具体分析。
2025-09-05 13:30:10 回复
咨询我
(一)在父母健在时,不要轻易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因为此时签署通常无法律效力,可待继承开始后再做决定。
(二)若父母去世继承开始,若要放弃继承,需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表示。
(三)遇到公证放弃继承权等情况,提前了解需要哪些人员到场,准备好相关手续和材料,保证声明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025-09-05 13:17:58 回复
咨询我
1.父母健在时,继承未开始,此时放弃继承权声明通常无效。因为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起算,此时继承人只有未来可能的继承期待权,并非现实的继承权。
2.父母去世后,继承开始,继承人若放弃继承,应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这时放弃继承权无需父母到场,因父母已离世。不过公证放弃继承权等情况,常需其他继承人或相关人员到场,以确认声明真实自愿。
2025-09-05 12:57:0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父母健在时放弃继承权声明通常无法律效力,父母去世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应在遗产处理前书面作出,且放弃时父母无需到场,公证等情况可能需其他相关人员到场。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父母健在时,继承人仅享有未来可能的继承期待权,并非现实的继承权,所以此时放弃继承权声明一般无效。而当父母去世,继承开始后,继承人若要放弃继承,需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此时父母已去世,放弃继承权无需父母到场。不过,在公证放弃继承权等情形中,为确认声明的真实性和自愿性,通常需要其他继承人或相关人员到场。若你在继承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9-05 12:52:36 回复
咨询我
父母健在时放弃继承权声明通常无法律效力,因为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开始,此时继承人只有未来可能的继承期待权。而在父母去世、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需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此情形下放弃继承权无需父母到场。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父母健在,不要轻易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2.父母去世继承开始后,继承人若要放弃继承,及时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并留存好相关证据。
3.进行公证放弃继承权等操作时,按要求让其他继承人或相关人员到场,确保声明合法有效。
2025-09-05 12:01: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