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如果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可以提出赔偿吗
这边要看你这边是否符合赔偿的标准,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我
是在哪里呢说一下情况
你好,具体电话详细沟通
具体是怎么个情况?详细点说
您好,可以电话详细沟通一下
你好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你好,可以说一下具体情况,我才能更好的提供服务。
你好 双方是否就此事进行过协商
女方不同意离婚也可以提出赔偿,但要符合法定情形,比如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若有这些情况,女方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赔偿。解决方案就是女方收集男方存在上述过错的证据,在法庭上提出赔偿请求,由法院根据证据和实际情况判决是否支持赔偿及赔偿数额。
对于男方提出离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我国婚姻法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婚姻法规定向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2、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讼。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第二次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按照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女方想要孩子必须具备的条件是:1.具有抚养能力:本人身体健康、具有经济能力、培养教育能力、适当的生活环境等等;2.能提供比男方优越或相当的孩子成长教育条件;在成长教育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般照顾女方;3.孩子在三周岁以下属于婴幼儿,只要女方具有抚养能力,归女方抚养;4.孩子三周岁以上,不具有自主能力的儿童,由依据双方条件,按照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教育为前提,并参考孩子的个人意见进行判决;5.具有自主能力的孩子,由孩子决定。【法律依据】根据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的规定,以2周岁为哺乳期界限。 2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请求。 若父方举证证明或查明有下列情形,应由父亲直接抚养,体现以子女方的利益为重的立法思想: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母亲仅患有一般性疾病,经治疗可以痊愈,则不在此限。如父母双方均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则应选择相对较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一方直接抚养。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虽属于违法行为,但如强迫其直接抚养,将对子女不利。如果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可以允许。 (3)在现实生活中,母亲可能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或者染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或者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或者难以妥善照顾小孩,致使子女无法随其共同生活,从维护子女利益出发,应当由父亲直接抚养。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