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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和董监高减持股份时需按规定公告。大股东(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除大股东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外,都要遵循相应公告规则。
1.大股东减持方面,在减持计划实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每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的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要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2.董监高减持时,在减持前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完成后二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
建议大股东和董监高严格遵守减持公告规定,证券监管部门加强对减持公告的监督检查,以保障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运行。
2025-08-31 14:1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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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大股东(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一般需公告,大股东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股份除外,且减持各阶段有不同公告要求。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大股东和董监高减持股份有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大股东减持非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在减持计划实施前十五个交易日要预先披露计划;减持中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要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减持结束或时间区间届满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情况。董监高减持前需预先披露计划,减持完成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如果对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公告要求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8-31 12:3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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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股东若减持非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要在减持计划实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二)大股东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每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的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三)大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需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四)董监高在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前,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完成后二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2025-08-31 11:15: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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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股东(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通常要公告。不过,大股东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不用。
2.大股东减持,要在实施前十五个交易日预披露计划。减持达公司股份总数1%,需在事实发生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减持结束或时间区间届满,也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情况。
3.董监高减持前要预披露计划,减持完成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2025-08-31 10:39: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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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大股东(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时一般需要公告。不过,大股东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无需公告。
(2)大股东若需公告,在减持计划实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每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的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要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3)董监高在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前,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完成后二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
提醒:大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必须严格遵守公告规定,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不同情况的减持公告要求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获取精准法律分析。
2025-08-31 09:31: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