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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欠债连带起诉子女如何应对

吕** 甘肃-临夏 个人债务咨询 2025.08.25 03:49:55 313人阅读

父亲欠债连带起诉子女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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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父亲欠债被连带起诉,子女非债务担保人或共同债务人,无需担责。
2.子女可积极应诉,提交资金往来记录等证据,证明与债务无关;若债务属父亲个人且未用于家庭,子女无需偿还。
3.若被错列被告,可在答辩期提交答辩状说明情况。法院审理后,若子女无责会驳回诉求。
4.若诉讼致子女名誉或财产受损,可保留证据追责。

2025-08-25 06:5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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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情况下,若子女不是债务担保人或共同债务人,无需为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子女可积极应诉,证明与债务无关,若被错误列为被告可提出答辩状,若权益受损可追究对方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具有相对性,通常谁欠债谁偿还。在父亲欠债连带起诉子女的案件中,若子女并非债务担保人或共同债务人,就没有法定的清偿义务。当面临此类诉讼时,子女应积极应诉,通过提交资金往来记录、未参与债务相关事务的证明等证据,来证实自己与该债务无关。若债务是以父亲个人名义产生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子女更无需偿还。若子女被错误列为被告,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阐明事实,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审理。若查明子女无责任,会驳回对子女的诉讼请求。若因该诉讼导致子女名誉或财产受损,子女可保留证据追究对方责任。如果您在这类法律问题上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8-25 05:07: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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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而言,若子女既非债务担保人,也不是共同债务人,那么对于父亲的欠债无需承担清偿责任,这是基于债务的相对性原则。
(2)子女在应对被连带起诉时,应积极应诉,通过提交资金往来记录、未参与债务事务证明等证据,来证明自身与债务无关。
(3)当债务以父亲个人名义产生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子女无偿还义务。
(4)若子女被错误列为被告,可在答辩期提交答辩状说明事实。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审理,若子女无责,会驳回对其的诉讼请求。
(5)若因诉讼使子女名誉或财产受损,子女可保留证据追究对方责任。

提醒:
子女要注意及时收集能证明自身与债务无关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按法律程序主张权利。若案情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5-08-25 04:3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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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而言,若子女并非父亲债务的担保人或共同债务人,无需为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因为债务具有相对性,谁的债务谁负责偿还。
2.应对这类起诉,子女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应诉,向法院提交资金往来记录、未参与债务相关事务的证明等证据,以证明自己与债务无关。若债务以父亲个人名义产生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子女无偿还义务。二是若被错误列为被告,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阐明事实与理由。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审理,若查明子女无责,会驳回对子女的诉讼请求。三是若因诉讼导致子女名誉或财产受损,子女要保留相关证据,追究对方责任。

2025-08-25 04:27: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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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应诉并提交证据。子女要收集资金往来记录、未参与债务相关事务的证明等,向法院证明自己与父亲债务无关。

(二)明确债务性质。若债务是以父亲个人名义产生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子女不用偿还。

(三)及时提出答辩。若子女被错误列为被告,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说明事实与理由。

(四)追究对方责任。若因诉讼导致子女名誉或财产受损,保留证据追究对方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父亲的债务若与子女无关,子女没有法定的清偿义务,法院应依据该原则审理案件,若查明子女无责任,应驳回对子女的诉讼请求。

2025-08-25 04:14:4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子女在法律上没有义务为父母偿还债务如果你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如果你们夫妻对外欠债。财产可以认为是你们赠与孩子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而你未成年子女却有很多存款。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其他人主张撤销的,在查实你们无钱可供执行,子女自愿为父母偿还的,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父母所欠的债务与子女是没有法律上的利益关系的,不受法律约束、裁定书、拘留,父母所欠债务应由父母用自由的财产进行偿还,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或者故意无偿转让财产。但是,为了是不想还债务,可能会认为你们故意隐匿财产;构成犯罪的:“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对于你们自己是不能随便为了自己的利益动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这个也有可能。”但是如果对方提出说你父母故意把财产转移。除承担民事责任外,极有可能认定你们夫妻恶意转移财产的,就有义务进行偿还债务转移到子女名下的财产(只要是父母的)都要先偿还债务子女就个人财产不承担债务父母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是债权人可以叫父亲或者母亲偿还所有剩余债务理由,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不会这么简单,人民应当支持,如果涉及第三人利益

可以。债权人死亡,其父亲是死者的法定继承人,也就继承了债权,当然可以。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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