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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优先购买权旨在维护公司人合性和保障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若两个以上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先协商确定购买比例,协商不成则按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不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以章程为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资合性特点,股权可自由转让,股东通常没有优先购买权。但如果法律或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则从其规定。
建议公司在制定章程时,明确股权转让和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条款,避免后续纠纷。股东在遇到股权转让情况时,仔细查阅章程规定,按程序行使权利。
2025-08-24 19:0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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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先协商确定购买比例,协商不成按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行使。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常无优先购买权,但法律或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法律解析: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赋予股东优先购买权能维护公司的人合性特点,保障其他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当多个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时,先协商确定比例,若协商不成按出资比例行使,这样能合理分配购买权。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资合性,股权可自由转让,所以股东通常无优先购买权,但为满足特殊情况,法律允许在法律或章程另有规定时存在优先购买权。如果您在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08-24 19:0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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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其他股东想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同等条件下进行。若有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该权利,先协商确定各自购买比例。
(二)有限责任公司中,若股东们协商不成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比例,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
(三)有限责任公司里,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特别规定,优先遵循章程规定。
(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般没有优先购买权,因为股权可自由转让,但如果法律或公司章程有其他规定,按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5-08-24 18:41: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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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给非股东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目的是维护公司人合性和保障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2.若两个以上股东都要行使优先购买权,先协商确定购买比例;协商不成,按转让时的出资比例购买。若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依章程处理。
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般无优先购买权,因其资合性,股权可自由转让,除非法律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2025-08-24 16:5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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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公司的人合性,保障其他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例如,公司运营过程中,老股东的合作关系紧密,新股东的加入可能影响公司原有氛围和决策模式,优先购买权可避免这种情况。
(2)当两个以上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时,先协商确定各自购买比例;若协商不成,则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常无优先购买权,因其具有资合性,股权可自由转让,但法律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提醒:股东在涉及股权转让时,需先查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要遵循法定程序和规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也要留意法律和章程的特别规定,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08-24 16:38: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