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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定金合同只有夫妻一人签字有效吗

李** 西藏-山南 房屋买卖咨询 2025.08.23 10:56:21 305人阅读

卖房定金合同只有夫妻一人签字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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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签字的一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此时签订的卖房定金合同是有效的。
(2)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仅一人签字,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需经权利人追认或者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合同才有效。若另一方事后进行了追认,合同有效;若未获追认,合同效力待定。
(3)若买房人有理由相信签字人有代理权,形成表见代理,合同也具有效力。在实际判定时,要综合考量房产登记状况、买房人是否善意等因素来确定合同的效力。

提醒:
买卖双方在签订卖房定金合同时,应明确房产归属情况。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建议让夫妻双方都签字,避免后续因合同效力问题产生纠纷。若对合同效力存疑,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2025-08-23 17:24: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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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定金合同仅夫妻一人签字,效力需分情况判断。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签字人有完全处分权,合同有效。若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签字时,若另一方事后追认或签字人事后取得处分权,合同有效;未获追认则合同效力待定。若买房人有理由相信签字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合同也有效。

为明确合同效力,建议如下:
1.核实房产产权归属,查看房产登记情况。
2.若为共同财产,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让未签字方出具书面追认文件。
3.买房人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了解签字人是否有代理权。

2025-08-23 16:0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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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卖房定金合同只有夫妻一人签字是否有效要分情况。若为一方个人财产,签字合同有效;若为共同财产,获另一方追认或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否则效力待定。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对于夫妻财产的处分有明确规定。当房产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签字人有完全处分权,所签卖房定金合同自然有效。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签字属于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这种情况下,如果另一方事后追认,合同有效;若未获追认,合同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当买房人有理由相信签字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时,合同也是有效的。在实际判断合同效力时,要综合考虑房产登记情况、买房人是否善意等因素。如果您在卖房定金合同签署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8-23 14:06: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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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房产性质。先明确该房产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为一方个人财产,一人签字合同有效。
(二)判断是否获追认。若是共同财产仅一人签字,需看另一方是否事后追认,若追认则合同有效。
(三)考量表见代理。若买房人有理由相信签字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时合同有效,实践中结合房产登记、买房人是否善意等因素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这表明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若出现被代理人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形,可认定合同经追认有效。

2025-08-23 13:33: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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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定金合同仅夫妻一方签字,效力视情况而定:
若房子是签字方个人财产,其有完全处分权,合同有效。
若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签字时,若另一方事后追认,合同有效;未获追认,合同效力待定。
若买房人有理由相信签字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实际判断要综合房产登记、买房人善意情况等。

2025-08-23 11:56:06 回复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扩展资料:婚后共同买房财产分割:根据我国《权证入手。也可能将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也可能登记在儿媳名下,也可能两个子女名字都登上。1、在购房时,一方父母出钱买房,如果是在全额付款的情况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房产。2、如果购房,父母只出了首付款,剩余的房款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的,离婚时会将房子归产权登记人名下,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房贷及房子部分,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按比例偿还给未得到房子的一方。3、一方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如果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分割时先认定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一方父母婚前出资买的,出资的一方有有权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割该房屋。4、一方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如何分割呢?首先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可根据双方约定的比例份额进行分割,没有约定,按实际双方应得比例分割。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扩展资料:婚后共同买房财产分割:根据我国《权证入手。也可能将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也可能登记在儿媳名下,也可能两个子女名字都登上。1、在购房时,一方父母出钱买房,如果是在全额付款的情况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房产。2、如果购房,父母只出了首付款,剩余的房款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的,离婚时会将房子归产权登记人名下,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房贷及房子部分,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按比例偿还给未得到房子的一方。3、一方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如果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分割时先认定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一方父母婚前出资买的,出资的一方有有权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割该房屋。4、一方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如何分割呢?首先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可根据双方约定的比例份额进行分割,没有约定,按实际双方应得比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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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24 152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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