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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式主要有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和申请法院依法拍卖工程两种。行使该权利需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最长不超十八个月,从发包人应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且优先受偿权范围依国务院相关规定确定,不涵盖逾期支付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承包人在与发包人合作时,应明确约定工程价款支付时间,以便确定优先受偿权行使的起始日期。
2.当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要及时与发包人协商工程折价事宜,争取达成一致。
3.若协商不成,承包人应尽快向法院申请拍卖工程,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优先受偿权。
4.承包人要准确界定优先受偿权范围,避免将不应包含的款项计算在内。
2025-08-21 17:0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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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折价款,承包人以此优先受偿工程款。这种方式相对灵活,能通过双方沟通达成解决方案。
(2)申请人民法院将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按法定程序进行拍卖,承包人就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此方式借助司法力量,保障承包人权益。
(3)行使优先受偿权有期限限制,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最长不超十八个月,从发包人应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4)优先受偿权范围按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确定,不包括逾期支付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提醒:
行使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要留意期限,避免逾期丧失权利。不同工程情况受偿范围和行使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8-21 16:4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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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要行使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选择与发包人协商,就工程折价达成一致,用折价款优先偿还工程款。也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按法定程序对工程进行拍卖,以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要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受偿权,最长不超过十八个月,从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三)优先受偿权范围依据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确定,不涵盖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2025-08-21 15:04: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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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双方协商一致后以折价款优先受偿;申请法院依法拍卖工程,由法院按程序拍卖,以拍卖所得优先受偿。
2.行使优先受偿权要注意期限,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最长不超十八个月,从发包人应付工程款之日算起。
3.优先受偿权范围按相关规定确定,不包括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2025-08-21 13:42: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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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方式有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和申请法院依法拍卖工程两种,行使需在不超十八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且范围依规定确定,不包括利息、违约金等。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为保障承包人权益而设。承包人可行使该权利的方式为与发包人协议折价或申请法院拍卖工程,通过这两种方式能就价款优先受偿工程款。不过,行使权利有时间和范围限制,期限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最长不超十八个月,范围按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确定,利息、违约金等不在其中。这既保障了承包人及时获偿工程款的权利,也规范了权利行使。若遇到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08-21 12:37: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