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挪用资金罪主观方面需为故意,行为人要明知自身行为会侵犯单位资金使用收益权,还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出现。这种主观故意是构成该罪的关键要素。
(2)其目的通常是暂时挪用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且有日后归还的打算,并非永久占有。像将单位资金挪出用于个人生意周转并计划盈利后归还,就是主观故意的体现。
(3)若只是因过失导致单位资金被他人使用,不符合挪用资金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不会构成此罪。
提醒:判断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主观故意很重要,不同案情有不同认定,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判定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要明确行为人主观上是否为故意,需考察其是否明知自身行为会侵犯单位资金使用收益权,且有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
(二)判断行为人的目的是否为暂时挪用资金并准备日后归还,若有永久占有的意图则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三)若因过失导致单位资金被他人使用,不构成挪用资金罪,在认定时要区分故意和过失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资金罪。此条表明该罪需行为人主观上故意实施挪用行为。
1.挪用资金罪主观上需是故意。也就是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侵犯单位资金使用收益权,还希望或放任这种情况出现。
2.目的是暂时挪用单位资金自用或借给他人,之后会归还,并非永久占有。像私自挪资金用于生意周转,盈利后归还,就体现了故意。
3.因过失让单位资金被他人用,不构成此罪。所以,故意是构成该罪的主观要件。
结论:
构成挪用资金罪需主观上具有故意。
法律解析:
挪用资金罪要求行为人主观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身行为会侵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其目的是暂时挪用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并准备日后归还,并非永久占有。像擅自挪出单位资金用于生意周转且计划盈利后归还的行为,就体现了主观故意。而过失致使单位资金被他人使用的情况,不构成该罪。所以,故意是构成挪用资金罪必不可少的主观要件。若对挪用资金罪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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