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丈夫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是与其有合法婚姻的妻子,有法定继承权。
2.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能继承父亲遗产;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继承开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困难且缺劳力的可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居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
2025-08-16 06:24:0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丈夫去世后,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存在特殊情况。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丈夫去世后,其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指与丈夫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妻子,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通常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然而,对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若在遗产继承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8-16 04:46:48 回复
咨询我
1.丈夫去世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是与丈夫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妻子,依法享有继承权;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
2.解决措施和建议:
-继承人应了解法律规定的继承规则,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分配遗产时,充分考虑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给予照顾。
-尽到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遗产。
-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遗产,以体现公平。
2025-08-16 03:34:58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丈夫去世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配偶需与丈夫有合法婚姻关系,依法享有继承资格。
(2)子女的范围广泛,婚生、非婚生、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能继承父亲遗产。
(3)父母方面,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样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列。
(4)继承开始后,通常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但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不分或少分。
提醒:
遗产继承情况复杂,不同家庭可能存在多种特殊情形,建议遇到具体问题时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8-16 01:36:07 回复
咨询我
(一)确认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配偶需是与去世丈夫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妻子;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涵盖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在分配遗产时,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若有生活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5-08-15 23:53: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