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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没有传讯的概念,只有传唤,事实上,所谓的传讯就是传唤。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受传唤人应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
2018-03-26 09:10: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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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拘传传讯传唤区别,传唤是强制措施的一种,治安传唤是针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对人采取的,由公安机关执行。没有刑事传唤这个名词,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公、检、法都有权对嫌疑人采取传唤这一强制措施,使其接受询问和审查,审查的时限一般情况下不超过24小时,如果初步查明主要事实确实涉嫌犯罪,就会转为刑事拘留。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以采取传唤措施,叫拘传。传讯不是规范的法律名词。
2018-03-26 09:09: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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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是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可以将需要拘传或经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拘传传唤是不同的意思,以上就是关于拘传传唤的区别的回答。
2020-12-02 03:11: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