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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撤回二审上诉后,对于二审撤回起诉诉讼费的问题如下解释:
1、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
2、法律依据: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2018-03-26 06:48: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