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分红,2020年有股权没分红,2021年7月申请行政决定书2023年2月才出具,催告书已出,强执法院的意思是不认可2021年和2022年,但催告书是包括2021和2022的年,今天收到裁决书
从您描述的情况来看,这个分红纠纷确实拖得比较久了。我简单梳理一下时间线:2020年有股权但没分红,2021年7月申请行政决定,2023年2月才出具决定书,现在法院执行阶段又对2021-2022年的分红有争议。这里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
1. 行政决定书出具时间确实过长,但2023年2月作出的决定书应该是对2020年分红问题的处理。2021-2022年的分红属于新的诉求,可能需要另行主张。2. 法院在执行阶段认为2021-2022年分红不在原行政决定范围内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行政决定作出时这些分红还未发生。建议下一步:
1. 先确认2023年2月的行政决定书具体内容,看是否明确包含2021-2022年分红。如果不包含,需要另行申请。2. 对于2021-2022年的分红问题,建议尽快收集证据(如股权证明、村集体分红决议等),可以尝试先与村集体协商,协商不成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3. 如果对法院裁决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这类农村分红纠纷往往涉及村规民约和集体决议,建议把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再采取下一步行动。需要的话可以把具体文书发来看看,我可以帮您分析更具体的应对方案。
农村分红,2020年有股权没分红,2021年7月申请行政决定书2023年2月才出具,催告书已出,强执法院的意思是不认可2021年和2022年,但催告书是包括2021和2022的年,今天收到裁决书
2025-08-08 07:29:1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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