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以赠与方式的过的户,原房主还有权参与吗?
关于赠与过户后原房主的权利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完成后,财产所有权即发生转移。房屋完成过户登记后,产权已归属受赠人,原房主不再享有物权。但有几个例外情况需要注意:
1. 如果赠与合同附有义务(比如约定受赠人要赡养赠与人),而受赠人未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撤销赠与;
2. 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赠与人可在知道后一年内主张撤销;
3. 如果赠与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也可主张撤销。建议您补充说明具体情况,比如:
- 是否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
- 合同中是否有特殊约定?
- 过户手续是否全部完成?
- 目前产生纠纷的具体原因?如果已经完成过户且不存在上述例外情形,原房主一般无权再对房屋主张权利。但若存在争议,建议先收集好赠与合同、过户凭证等证据材料,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已经完成过户。表示受赠与人接受赠与。房屋所有权归受赠与人所有
2025-08-07 22:01:2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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