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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拿二十年前的法院判决,向我村委索要损失赔偿费,两年内未提执行,村委能不支付?

ask****830 山西-吕梁 判决执行咨询 2025.08.07 08:05:26 412人阅读

个人拿二十年前的法院判决,向我村委索要损失赔偿费,两年内未提执行,村委能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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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60350条

根据法律,申请执行的时效是两年。二十年前的判决,若对方两年内未申请执行,村委可以提出时效抗辩,有不支付的可能。不过,若村委曾同意履行,就不能再以时效抗辩。解决方案是村委先审查对方申请执行是否超时效,若超了,可在对方索要时提出时效抗辩拒绝支付;若没超,得考虑履行判决。

2025-08-07 08:22: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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