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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入户盗窃的犯罪既遂标准

师** 天津-蓟州区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08.04 10:15:09 330人阅读

如何认定入户盗窃犯罪既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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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入户盗窃既遂需财物脱离原占有人控制且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未达成此条件为未遂。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入户盗窃是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且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其既遂标准采用“失控说”与“控制说”结合。像行为人将体积小、易携带的财物装入口袋、藏入怀中,或者把体积大的财物脱离原放置地点转移一定距离,这种情况就意味着财物脱离了原占有人控制,同时行为人实现了实际控制,此时构成入户盗窃既遂。反之,若行为人刚开始盗窃,财物还没脱离原占有人控制就被发现抓获,这就属于入户盗窃未遂。入户盗窃在法律上有明确的界定和判定标准,不同情形的法律后果也不同。如果遇到与入户盗窃相关的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8-04 17:27: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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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入户盗窃既遂与否,关键看财物是否脱离原占有人控制以及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财物。对于体积小、易携带财物,行为人装入口袋、藏入怀中就可认定既遂;对于体积大财物,使其脱离原放置地点转移一定距离也构成既遂。
(二)若行为人刚着手盗窃,财物还未脱离原占有人控制就被发现抓获,应认定为未遂。在遇到入户盗窃情况时,发现者要及时报警,配合警方调查,保存好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入户盗窃作为盗窃的一种情形,其既遂与未遂的判断对于准确适用该法条进行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

2025-08-04 16:54: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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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盗窃危害公民住宅安全和财产安全,其既遂标准应采用“失控说”与“控制说”结合。即财物脱离原占有人控制,同时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可认定为既遂。

判断既遂可依据财物特性。对于体积小、易携带财物,行为人装入口袋、藏入怀中,表明已构成既遂;体积大财物被脱离原放置地点转移一定距离,也属既遂。若行为人刚着手盗窃,财物未脱离原占有人控制就被抓获,则是未遂。

为减少入户盗窃发生,公民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安装防盗门窗、监控设备。物业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巡逻和门禁管理。警方要加大打击力度,对相关案件及时侦破,形成有效震慑。

2025-08-04 14:55: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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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入户盗窃有着明确的定义,是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且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实施盗窃。
(2)其既遂标准采用“失控说”与“控制说”结合的方式。对于体积小、易携带的财物,行为人将其装入口袋、藏入怀中,或者对于体积大的财物使其脱离原放置地点并转移一定距离,意味着财物脱离原占有人控制,同时行为人实际控制了财物,这种情况构成既遂。
(3)而当行为人刚开始着手盗窃,财物尚未脱离原占有人控制就被发现并抓获,此时属于未遂。

提醒:入户盗窃是违法行为,无论既遂还是未遂都可能面临法律制裁。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多样,若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以作进一步分析。

2025-08-04 13:11: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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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户盗窃指非法进入他人用于家庭生活、相对外界隔离的住所行窃。
2.入户盗窃既遂标准结合“失控说”与“控制说”,即财物脱离原主人控制且行为人实际掌控,就算既遂。
3.小物件被装入口袋等,大物件被移离原位,算既遂。
4.若刚开始偷,财物未脱离原主控制就被抓,属未遂。

2025-08-04 11:20:54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对入户盗窃的既遂与未遂如何认定一、入户盗窃的既遂认定是怎样的对于“入户盗窃”的定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1、“入户盗窃”的“户”的范围对“入户盗窃”的“户”解释为: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的生活场所,包括封闭的院落、以家庭生活租用的房屋、牧民的帐篷以及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等。集生活、经营于一体的处所,在经营时间内一般不视为“户”。这里的“户”在特征上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的工棚等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2、行为人“入户”的目的。对“入户抢劫”的规定,认定“入户盗窃”时,也应当注意“入户”目的的非法性,即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对于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如果行为人基于其他非法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并实施了盗窃行为的,也不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二、入户盗窃未遂如何界定入户盗窃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毫无疑问属于盗窃罪既遂。但是,对于入户盗窃,没有窃得财物或者窃得财物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是否就属于未遂呢?对这两种情形应当加以区分。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与“数额较大”并列作为盗窃罪的基本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说明“入户盗窃”并非要以数额较大为定罪标准。因此,对于“入户盗窃”的既遂和未遂,应当依据盗窃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判断。行为人入户窃得财物的,无论财物价值大小,只要使财物脱离了户主的实际控制,就应当认定为盗窃既遂,以“入户盗窃”定罪处罚。相反,如果行为人入户未窃得任何财物,由于未对户主的财产所有权造成实质性的侵犯,应当认定为盗窃未遂。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对入户盗窃的既遂与未遂如何认定一、入户盗窃的既遂认定是怎样的对于“入户盗窃”的定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1、“入户盗窃”的“户”的范围对“入户盗窃”的“户”解释为: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的生活场所,包括封闭的院落、以家庭生活租用的房屋、牧民的帐篷以及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等。集生活、经营于一体的处所,在经营时间内一般不视为“户”。这里的“户”在特征上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的工棚等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2、行为人“入户”的目的。对“入户抢劫”的规定,认定“入户盗窃”时,也应当注意“入户”目的的非法性,即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对于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如果行为人基于其他非法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并实施了盗窃行为的,也不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二、入户盗窃未遂如何界定入户盗窃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毫无疑问属于盗窃罪既遂。但是,对于入户盗窃,没有窃得财物或者窃得财物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是否就属于未遂呢?对这两种情形应当加以区分。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与“数额较大”并列作为盗窃罪的基本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说明“入户盗窃”并非要以数额较大为定罪标准。因此,对于“入户盗窃”的既遂和未遂,应当依据盗窃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判断。行为人入户窃得财物的,无论财物价值大小,只要使财物脱离了户主的实际控制,就应当认定为盗窃既遂,以“入户盗窃”定罪处罚。相反,如果行为人入户未窃得任何财物,由于未对户主的财产所有权造成实质性的侵犯,应当认定为盗窃未遂。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对入户盗窃的既遂与未遂如何认定一、入户盗窃的既遂认定是怎样的对于“入户盗窃”的定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1、“入户盗窃”的“户”的范围对“入户盗窃”的“户”解释为: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的生活场所,包括封闭的院落、以家庭生活租用的房屋、牧民的帐篷以及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等。集生活、经营于一体的处所,在经营时间内一般不视为“户”。这里的“户”在特征上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的工棚等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2、行为人“入户”的目的。对“入户抢劫”的规定,认定“入户盗窃”时,也应当注意“入户”目的的非法性,即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对于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如果行为人基于其他非法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并实施了盗窃行为的,也不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二、入户盗窃未遂如何界定入户盗窃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毫无疑问属于盗窃罪既遂。但是,对于入户盗窃,没有窃得财物或者窃得财物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是否就属于未遂呢?对这两种情形应当加以区分。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与“数额较大”并列作为盗窃罪的基本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说明“入户盗窃”并非要以数额较大为定罪标准。因此,对于“入户盗窃”的既遂和未遂,应当依据盗窃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判断。行为人入户窃得财物的,无论财物价值大小,只要使财物脱离了户主的实际控制,就应当认定为盗窃既遂,以“入户盗窃”定罪处罚。相反,如果行为人入户未窃得任何财物,由于未对户主的财产所有权造成实质性的侵犯,应当认定为盗窃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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