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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公司破产时股东责任有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担责。只要足额出资,无需承担额外债务责任。
(2)特殊情形下股东需担责。一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且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是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提醒:
股东应确保足额出资,避免滥用权利。遇到复杂的公司债务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7-27 18:5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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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按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保障措施
股东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按时完成出资。同时,保存好出资的相关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验资报告等,以证明自己已履行出资义务。
(二)避免滥用权利的注意事项
股东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在公司运营中,保持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分离,不进行不当关联交易等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三)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补救办法
若发现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情况,股东应及时补足出资,以减少在公司债务中需承担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5-07-27 18:37: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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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公司破产时股东不用担全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认缴出资额担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担责。只要足额出资,就无需额外担责。
2.但有特殊情况。要是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要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
3.若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担补充赔偿责任。
2025-07-27 17:01: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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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破产,一般情况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足额出资则无需额外担责,但存在需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赔偿责任的特殊情形。
法律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在股东足额出资后,其责任范围明确且有限,不用为公司债务额外负责。然而,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如果对公司破产时股东责任问题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解答。
2025-07-27 16:46: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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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时,一般情况下股东无需承担全部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足额出资后无需担额外责任。但存在特殊情况,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要承担连带责任;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则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担补充赔偿责任。
为避免这类问题,股东应做到:
1.严格按公司章程足额、及时出资,确保出资真实合法。
2.规范自身行为,不滥用股东权利和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合法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3.若公司出现经营危机,积极配合清算等程序,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2025-07-27 16:14: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