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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夫妻配偶身份关系消除、基于婚姻的权利义务终止且不再有亲属关系,但特定情况下与对方家庭成员仍有部分关联。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的解除,夫妻间基于婚姻的配偶身份关系自然消除,相关权利义务也随之终止,双方不再具有亲属关系。不过,在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时,由于子女与双方父母的血缘联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及其近亲属会因子女探望等事宜与直接抚养方及其父母有联系,但这并非基于婚姻的亲属关系。另外,若存在未清偿的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债务处理上的关联属于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并非亲属关系。如果大家在离婚后遇到相关权益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7-25 12:2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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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子女抚养和探望问题,双方应保持理性沟通,制定合理的探望计划,充分考虑子女的意愿和利益。直接抚养方应配合不直接抚养方的探望权行使,不设置不合理障碍。
(二)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时,双方需明确各自的债务份额,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清偿。若有争议,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5-07-25 10:43: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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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配偶身份关系消除,基于婚姻的权利义务终止,双方不再有亲属关系,但特定情况下与对方家庭成员仍有部分关联。
1.子女抚养方面,因子女与双方父母有血缘关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及其近亲属和直接抚养方及其父母在子女探望等事宜上会有联系。不过这联系并非基于婚姻产生的亲属关系,而是基于子女的血缘纽带。建议双方以子女利益为出发点,友好协商探望时间、方式等,减少对子女的伤害。
2.债务处理方面,若存在夫妻共同债务未清偿完毕,双方会在债务处理上有后续关联,这属于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和约定,积极履行债务清偿责任,避免因债务问题产生新的纠纷。
2025-07-25 08:47: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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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会使夫妻的配偶身份关系消除,基于婚姻产生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双方不再具有亲属关系,这是法律对离婚后果的明确界定。
(2)不过在特定情形下,与对方家庭成员仍会有部分关联。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由于子女与双方父母的血缘关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及其近亲属与直接抚养方及其父母在子女探望等方面会存在联系,但这并非基于婚姻的亲属关系。
(3)若存在未清偿的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债务处理上会有后续关联,这属于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和亲属关系无关。
提醒:离婚后处理子女抚养和债务问题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和履行义务,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7-25 07:15: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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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夫妻配偶身份消失,基于婚姻的权利义务终止,亲属关系解除。
2.不过特定情形下,和对方家庭成员仍有部分关联。子女抚养方面,因血缘关系,不直接抚养方及其近亲属与直接抚养方及其父母在子女探望等事上有联系,但并非亲属关系。
3.若有未清偿的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债务处理上有后续关联,这属于债权债务关系,非亲属关系。
2025-07-25 06:48: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