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行使检察职权时,违法拘留公民,或超期拘留且后续撤销案件、不起诉、判无罪的,要赔偿。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出现撤销案件、不起诉、判无罪情况的,检察机关担责赔偿。
3.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判刑罚已执行的,检察机关予以赔偿。
4.刑讯逼供、虐待致公民伤亡,或违法用武器警械致公民伤亡的,在赔偿范围。
5.违法对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需进行赔偿。
2025-07-23 13:00:05 回复
咨询我
检察机关刑事赔偿范围规定明确,旨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涵盖违反刑事诉讼法的拘留措施、超期拘留、错误逮捕、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判刑罚已执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违法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违法对财产采取措施等情形。
1.对于拘留和逮捕环节,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超期拘留和错误逮捕,及时审查案件,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并启动赔偿程序。
2.在审判监督方面,加强对再审案件的审查力度,确保原判刑罚执行有误时能及时给予赔偿。
3.针对侵犯人身权利和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情况,加强对检察人员的培训和监管,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发生。
4.处理财产相关问题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保障公民财产安全。
2025-07-23 12:30:0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拘留方面,若行使检察职权时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或者超期拘留且后续案件以撤销、不起诉或无罪判决终止追责,检察机关要进行赔偿。
(2)逮捕方面,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出现撤销案件、不起诉或无罪判决终止追责的情况,检察机关需担责赔偿。
(3)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判刑罚已执行的,检察机关应赔偿。
(4)人身伤害方面,刑讯逼供、殴打虐待等行为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以及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同样后果的,在赔偿范围内。
(5)财产方面,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检察机关需赔偿。
提醒:当认为自身符合检察机关刑事赔偿范围时,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按法定程序申请赔偿,不同案情赔偿处理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7-23 12:11:1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检察机关在多种情形下需承担刑事赔偿责任,包括违法拘留、超期拘留后案件终止追究刑事责任、错误逮捕、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判刑罚已执行、侵害公民人身权益以及违法对财产采取措施等。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检察机关在行使检察职权过程中,若存在违反刑事诉讼法对公民进行拘留、超期拘留且后续案件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或者错误逮捕导致公民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判刑罚已执行等情况,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刑讯逼供、使用暴力或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以及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也应予以赔偿。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检察机关的不当行为使公民遭受损失。如果遇到类似检察机关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7-23 10:43:14 回复
咨询我
(一)当遭遇违反刑事诉讼法的拘留、超期拘留且后续案件撤销、不起诉或宣告无罪等情况,可向检察机关申请刑事赔偿。
(二)若被采取逮捕措施后,案件出现撤销、不起诉或宣告无罪等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可要求检察机关赔偿。
(三)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判刑罚已执行的,可让检察机关进行赔偿。
(四)因刑讯逼供、殴打虐待等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以及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可申请赔偿。
(五)财产被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可向检察机关提出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第十八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025-07-23 09:44: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