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务派遣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情形时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
法律解析:
通常,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存在特殊情形,如劳动者在该劳务派遣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劳务派遣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又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违规等法定情形而续订劳动合同,这些情况下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劳务派遣并非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满足相应法定条件,就需签订此类合同,以保障劳动者权益。如果您在劳务派遣合同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一)若劳动者有在劳务派遣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情况,应主动与劳务派遣单位沟通,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当劳务派遣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在此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可向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自身无违规等法定情形,在续订劳动合同时,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1.劳务派遣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满足特定情形时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劳务派遣单位要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者符合法定情形时,及时主动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避免因违法未签订而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者自身需了解自身权益,当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时,积极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签订要求。
-劳动监管部门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督检查,促使其依法规范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通常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会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一般的合同签订模式,保障了一定期限内双方的权益和合作关系。
(2)在满足特定情形时,劳务派遣也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体现了劳动者长期稳定的工作付出;劳务派遣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新订立合同时,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这是对特定阶段和情况的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违规等法定情形而续订合同的,保障了劳动者持续工作的稳定性。
提醒:劳务派遣中签订合同需留意是否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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