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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加收滞纳金算不算行政处罚?

杨* 广西-北海 行政处罚咨询 2018.03.23 09:04:07 4042人阅读

前一段时间我被当地税务部门给罚了,因为一时出差忘记去缴纳了,结果收了我很多滞纳金,我对此不服,想复议的,问一下税务部门加收滞纳金算不算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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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加收滞纳金是执行罚。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对相对人违法行为的惩戒,使其不再重犯,而执行罚的目的在于促使不履行义务的相对人迅速履行义务。

2018-03-23 09:14: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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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税务部门加收滞纳金算不算行政处罚,加收滞纳金,本质上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一种执行罚。

2018-03-23 09:0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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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滞纳金不收取是不可以的,但是可以暂缓或者是分期进行缴纳,一般情况下征收滞纳金的目的是希望纳税人承担其经济制裁的责任,希望纳税人早些完成纳税任务,还有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的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2020-12-02 02:13: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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