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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没有充足证据能立案吗

蔡** 陕西-咸阳 刑事立案咨询 2025.07.18 10:58:32 318人阅读

刑事案件中没有充足证据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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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在没有充足证据时也可立案。法律规定立案要满足有犯罪事实和需追究刑事责任两个条件,立案阶段不要求证据能达到定罪的充足度,有初步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发生就行。

以财物被盗案为例,被害人报案称财物丢失,虽无法明确嫌疑人身份和具体作案过程,但现场财物丢失情况可作为初步证据。公安机关经审查,若认为可能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就会立案。
为更好处理此类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对初步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快速决定是否立案。二是立案后,加快侦查进度,通过各种侦查手段收集更多证据,查明案件真相。

2025-07-18 16:2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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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是有犯罪事实发生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非充足证据来定罪。在立案阶段,并不要求证据能够直接指向犯罪嫌疑人并足以定罪。
(2)初步证据的存在是关键,像上述提到的财物被盗案,现场财物丢失这一情况,即便无法确定嫌疑人身份和作案过程,也能作为初步证据。
(3)立案后,侦查机关会继续深入调查,收集更多证据以查明案件全貌,这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

提醒:
在遇到类似刑事案件时,若发现有初步犯罪迹象应及时报案。不同案件的证据收集和立案情况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7-18 16:03: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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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报案人而言,若发现可能的犯罪事实,即便证据不充足,如财物被盗案中不清楚嫌疑人身份和具体作案过程,也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现场情况等初步证据。
(二)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应依据立案的两个条件,即有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审查。只要有初步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就应予以立案,而不是要求证据达到能定罪的充足程度。立案后要积极通过侦查收集更多证据,查明案件真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025-07-18 14:18: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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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案件没充足证据也能立案。立案要满足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两个条件,此时不要求证据足以定罪,有初步证据证明犯罪发生就行。

2.比如被害人报财物被盗,虽不知嫌疑人是谁和作案过程,但现场财物丢失可作初步证据。公安机关审查认为可能有犯罪且需追责,就会立案。

3.立案后会通过侦查收集更多证据,来查明真相。

2025-07-18 12:50: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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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刑事案件中,没有充足证据也可立案,满足有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两个条件即可。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刑事案件立案并不要求证据达到能定罪的充足程度,只要有初步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且该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可以立案。如被害人报案财物被盗,即便不能明确嫌疑人身份和具体作案过程,但现场财物丢失等情况能作为初步证据。公安机关审查后,若认为可能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便会立案,后续会通过侦查收集更多证据来查明真相。如果遇到类似刑事案件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7-18 11:00:04 回复

对于证据不充分和证据不足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一、证据不充分和证据不足分别是什么意思?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二、证据不充分和证据不足的区别?主要区别还是在于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与否。在民事案件中的意思就是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诉讼请求所对应的法律依据不足以认定,无法对诉讼请求作出判定。在刑事案件中的意思就是检察院提起公诉时的证据不足,罪名存在疑点,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法条链接: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五条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二)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三)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四)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五)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第一百零六条根据被告人的供述、指认提取到了隐蔽性很强的物证、书证,且被告人的供述与其他证明犯罪事实发生的证据相互印证,并排除串供、逼供、诱供等可能性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第一百零七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使用前款规定的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法庭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时,审判人员可以在庭外核实。第一百零八条对侦查机关出具的被告人到案经过、抓获经过等材料,应当审查是否有出具该说明材料的办案人、办案机关的签名、盖章。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及诉讼请求重新,若当事人坚持的,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于以下范围:1、请求保护的实体权利未受到侵害或虽然受到侵害,但所造成的损失已由侵害人填补。2、与他人未发生争议或虽然发生争议,但争议已经解决。3、放弃实体权利,如已过诉讼时效等。4、被告不适格。在审判实践中,裁定驳回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容易混淆。驳回诉讼请求是从实体上判决原告败诉,原告虽然有权,但是丧失胜诉权,主要适用于:证据不足,缺乏法律依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理由等。驳回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发现原告的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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