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亲权行使存状况。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与保护的权责,没离婚却一方私自带走孩子并阻止对方联系,侵害了对方探视等亲权。
从法律途径出发,协商无果时,未带走孩子的一方能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孩子探视权或抚养权安排。
诉讼期间,可申请法院让对方配合,保障亲权实现。平时也要收集孩子相关证据,争取有利地位。
结论:
没离婚一方私自带走孩子且不让对方联系,损害另一方亲权,协商不成未带走孩子方可起诉。
法律解析: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私自剥夺另一方探视、陪伴孩子等亲权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若双方就孩子相关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未带走孩子的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孩子意愿、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公平判决孩子的探视权或抚养权安排。诉讼期间,当事人可申请法院要求对方配合保障自身亲权。日常收集孩子成长照片、视频等证据,能体现对孩子的关心和对亲权的重视,有利于在法律程序中占据有利位置。如果遇到此类亲权纠纷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这种涉及亲权行使的情况中,一方私自带走孩子且阻止另一方联系的行为确实损害了对方的亲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所享有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义务平等,这种私自阻断对方探视、陪伴的做法不可取。
针对这一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
1.优先尝试协商,双方心平气和沟通,寻求对孩子和双方都有利的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未带走孩子的一方应果断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孩子意愿、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作出公平判决。
2.诉讼期间,及时申请法院要求对方配合,以保障自身亲权的顺利实现。
3.日常生活中,注重收集与孩子相关的证据,例如孩子成长的照片、视频等,以此体现自己对孩子的关心和对亲权的重视程度,为在法律程序中争取更有利地位做好充分准备。
法律分析:
(1)亲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权利与义务,涵盖抚养、教育、保护等多方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共同行使亲权。
(2)一方私自带走孩子并阻止另一方联系,属于对另一方亲权的侵害。这种行为破坏了亲权的正常行使,影响了未带走孩子一方与孩子的情感交流和亲子关系。
(3)协商无果时,向法院起诉是合理且有效的法律途径。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包括孩子意愿、双方抚养能力等作出公平裁决。
(4)诉讼中申请法院要求对方配合,能有力保障亲权的实现。收集孩子成长相关证据,可展示自身对孩子的关爱和对亲权的重视程度。
提醒:
遇到此类亲权纠纷,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必要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亲权。
(一)尝试再次与对方沟通,心平气和地说明不让联系孩子这种做法不对,强调双方都是孩子的父母,都有权利参与孩子成长,争取协商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无果,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相关材料,详细说明对方私自带走孩子且不让联系的情况,表明自己对亲权被损害的诉求。
(三)在诉讼期间,严格按照法院要求配合各项流程,积极提供能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和对孩子关爱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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