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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公证范围包括哪些事项

董** 广西-桂林 判决执行咨询 2025.07.12 11:25:13 367人阅读

强制执行公证范围包括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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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强制执行公证范围涵盖多种债权文书,像借款、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借据、欠单,还款(物)协议,以及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等为内容的协议。
(2)这些债权文书要符合特定条件,一是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给付内容无异议;二是债权文书中要有债务人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3)经过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后,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持公证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节省了诉讼程序的时间和成本。

提醒:
在进行强制执行公证时,要确保债权文书内容完整、准确,债务人的承诺真实自愿。不同案情对应的操作可能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7-12 15:0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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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债权文书是否在范围内:仔细核查手中的债权文书是否属于借款合同、借用合同等强制执行公证涵盖的类型。
(二)审查债权文书条件:要保证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双方对给付内容无异议,且债权文书中有债务人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三)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携带符合要求的债权文书前往公证机构办理,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
(四)申请强制执行:若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持公证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025-07-12 14:47: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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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制执行公证范围涵盖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如借款、借用、无财产担保租赁合同,赊欠货物债权文书,借据欠单,还款(物)协议,给付赡养费等协议。

2.这些债权文书要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双方对给付内容无异议,且载明债务人接受强制执行承诺。

3.公证机构赋予效力后,若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持公证书直向法院申请执行,无需诉讼。

2025-07-12 14:3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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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可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持公证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强制执行公证范围涵盖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等多种债权文书。这些债权文书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给付内容无异议;二是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经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后,若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绕过诉讼程序,直接持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大大提升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效率。如果您在债权债务方面有类似情况,不确定是否符合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或者在处理过程中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7-12 13:29: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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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制执行公证范围涵盖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像借款、借用、无财产担保租赁等合同,赊欠货物债权文书、借据欠单、还款(物)协议以及以给付赡养费等为内容的协议。此类债权文书要具备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双方对给付内容无异议,且载明债务人愿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等条件。
2.经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后,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持公证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诉讼,这极大提升了债权实现的效率。
3.建议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签订债权文书时,充分了解强制执行公证的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文书符合要求。公证机构应严格审查债权文书是否满足条件,保证公证质量。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时,也要仔细审核公证书及相关材料,保障执行程序合法公平。

2025-07-12 12:22: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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