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夫妻双方确定要离婚,在申请离婚登记前,务必再次确认彼此的离婚意愿,确保是深思熟虑后的决定,避免因一时冲动开启离婚流程又后悔。
(二)在离婚冷静期的三十天内,双方可以多沟通交流,尝试从不同角度看待婚姻问题,看是否有缓和关系、挽回婚姻的可能。
(三)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若双方仍坚持离婚,一定要提前规划好时间,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以免错过期限导致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我国夫妻协商好自愿离婚,得先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从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给回执单起30天内,任一方不想离了,能拿规定证件材料,去受理的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要填好撤回申请书。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没一起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就当作撤回申请。
设立离婚冷静期,是为防止冲动离婚,让婚姻关系更稳定。
结论:
我国夫妻协商一致自愿离婚有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或期满未共同领证,均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为避免冲动离婚、稳定婚姻关系,设立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任一方不愿离婚,能持规定证件材料向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而且,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若双方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同样视为撤回申请。这一制度给予双方充分时间思考婚姻去留。要是在离婚过程中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惑,或者遇到具体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离婚冷静期制度具有积极意义。其能有效减少冲动离婚情况的发生,让夫妻双方在一段缓冲时间内,重新审视婚姻关系及离婚决定,有助于维护家庭的完整与稳定,对社会和谐也有积极影响。
为更好落实该制度,可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如社区宣传、媒体报道等,向公众详细解释离婚冷静期的意义和作用,让人们充分理解这一制度的价值。
2.提供婚姻辅导服务。在离婚冷静期内,婚姻登记机关可提供专业的婚姻辅导,帮助夫妻双方梳理矛盾、解决问题,引导他们理性对待婚姻和离婚。
3.优化流程服务。婚姻登记机关应完善相关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确保申请、撤回、发证等环节都能顺利进行,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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