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已知购买者用骚扰软件实施诈骗,出售者不应为了利益参与其中,应拒绝交易。若不小心参与,应及时自首并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罚。
(二)不能出售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骚扰软件,合法经营,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出售骚扰软件会触犯多项罪名,量刑因罪名而异。
2.若软件被用于诈骗等犯罪,按共同犯罪以诈骗罪论处。诈骗数额较大,判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判三年到十年有期,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判十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违反规定提供侵入、控制计算机系统程序工具,情节严重,判三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判三年到七年有期,并处罚金。
结论:
出售骚扰软件可能触犯诈骗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量刑依据不同罪名而定。
法律解析:
当出售的骚扰软件被用于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出售者会依据共同犯罪以诈骗罪论处。按照诈骗数额的不同,有不同的量刑标准,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数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若违反国家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警示大家,出售骚扰软件绝不是小事,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如果您对出售骚扰软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出售骚扰软件行为性质恶劣,会根据不同情形触犯多种罪名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若该软件被用于诈骗犯罪,会按共同犯罪以诈骗罪论处;若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也会构成相应犯罪。
2.对于出售骚扰软件用于诈骗犯罪的,应加强监管部门对软件交易市场的巡查,对可疑交易及时调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这类软件违法性的认识。
3.针对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的行为,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一旦发现此类犯罪,依法惩处。软件开发者和平台要履行审核义务,防止此类软件的传播和交易。
法律分析:
(1)出售骚扰软件若用于诈骗等犯罪活动,构成共同犯罪以诈骗罪论处。其量刑与诈骗数额和情节紧密相关。数额较大时,处罚相对较轻,有多种刑罚选择;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刑期增长且有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刑罚更为严厉。
(2)若违反国家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严重与否决定了不同的量刑区间。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及相应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
提醒:
出售骚扰软件存在极大法律风险,不同用途和情节对应不同罪名和量刑。若面临相关案情,因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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