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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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基于父母子女血缘关系产生,是法定权利,和支付抚养费没有直接联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权,另一方需协助。
即使未支付抚养费,也不能剥夺其探望权。但当探望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像影响孩子心理、生活、学习等,法院可依法中止,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
关于抚养费,抚养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让对方支付。
为保障这两项权利的正常行使,建议:一是父母双方应秉持对孩子有利的原则,理性沟通,就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等达成一致;二是若协商不成,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矛盾激化;三是抚养方不能将抚养费问题和探望权捆绑,保障孩子能与父母双方正常接触;四是不直接抚养方要按时支付抚养费,积极行使探望权,关心孩子成长。
法律分析:
(1)探望权作为法定权利,根源在于父母与子女的血缘联系,和抚养费支付状况没有必然因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这是对亲情维系的保障。
(2)未支付抚养费不能成为剥夺探望权的理由,两者相互独立。法律保障不直接抚养方与子女见面交流的权利,维护亲子关系。
(3)当探望行为危害子女身心健康,法院有权依法中止该权利,这是出于对子女利益的保护。待不利因素消除,探望权会恢复。
(4)抚养费索要问题,抚养方可先尝试协商,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律会保障子女获得必要生活支持。
提醒:
处理探望权与抚养费问题,应遵循法律规定。不能随意剥夺探望权,同时要积极主张抚养费。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一)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但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其依然拥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依法履行协助义务,不能无故阻拦。
(二)若探望行为被认定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对方探望权,由法院依法裁决。
(三)对于抚养费问题,若对方未支付,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首先,探望权源于父母和子女的血缘,是法定权利,和给不给抚养费没啥直接联系。没直接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得帮忙。
其次,没给抚养费也不能不让看孩子。但要是探望对孩子身心不好,像影响心理、生活、学习,法院能依法暂停其探望权,等问题解决再恢复。
最后,要抚养费的一方能协商或打官司让对方给。总之,这俩是独立的法律事儿。
结论:
支付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相互独立,未支付抚养费不能剥夺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法院可中止探望权,抚养费可协商或诉讼索要。
法律解析:
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血缘关系的法定权利。《民法典》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这意味着,即便一方未支付抚养费,也不能被随意剥夺探望孩子的权利。因为这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不能相互捆绑。然而,若探望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像可能影响孩子心理、生活、学习等,法院有权依法中止该方的探望权,待不利事由消失后恢复。对于抚养费,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对方支付。如果在这方面遇到困惑或需要专业法律帮助,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专业解答在离婚过程中,若一方未能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并不足以成为撤销其探望权的理由。探望权乃为父母与其子女间不可或缺的法律权益,倘若仅因未能如期支付抚养费用就随意剥夺,此举显然违反了法律精神与公正原则。因此,我们建议您以孩子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向未支付抚养费用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迫使他们履行其应尽的责任。然而,尽管如此,仍然无法妨碍对方行使其依法享有的探望权。
专业解答在离婚后,即使一方没有支付抚养费,也不会影响其探望孩子的权利。因为这种权利是基于血亲关系而受到法律保护的,不会因为经济支持的缺失而被剥夺。但是,欠付抚养费确实是未尽抚养责任的表现,另一方有权依法追索,以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合理维护。
专业解答不可以。抚养权与探视权是两个独立的权利,不能说因为没有行使探视子女的权利,就可以不承担抚养义务。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而探视子女则是其享有的法定权利,两者是没有什么关联的。
专业解答在子女抚养费纠纷中,拖欠方须依法支付,但不得以此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若探视权受阻,欠费方仍有权依法维权,要求对方配合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双方权利需平衡,保障子女利益。
专业解答不可以。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会因为探视权遭到侵犯,抚养责任就消灭。不让探视孩子,可以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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