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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质量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席** 内蒙古-巴彦淖尔盟 合同纠纷咨询 2025.07.01 10:11:31 397人阅读

买卖合同的质量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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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卖合同里,质量举证责任分配通常依“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进行。买受人主张标的物质量不符约定,一般由买受人担举证责任,要拿出如产品有缺陷、未达合同质量标准等证据。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首先,出卖人若作出质量特殊承诺或保证,就需举证交付的标的物符合此承诺。其次,依交易习惯、法律规定,某些质量问题在出卖人应主动说明或保证范围内,出卖人也可能承担举证责任。

为更好确定质量举证责任归属,在实践中可采取措施。一是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对质量的具体约定。二是深入了解交易背景,包括行业习惯等因素。三是收集相关证据,无论是主张方还是可能承担举证责任的另一方,都要重视证据收集,以便在需要时能有力支撑自身观点,确保纠纷解决的公平公平。

2025-07-01 14:3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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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买卖合同里,质量举证责任常规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当买受人提出标的物质量与约定不符,就该由买受人负责举证,像拿出产品有缺陷、未达合同质量标准的证据。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出卖人作出有关质量的特别承诺或保证,那么出卖人要举证证明交付的标的物契合此承诺。
(3)另外,按交易习惯、法律规定,若某些质量问题在出卖人应主动说明或保证范围内,出卖人同样可能承担举证责任。并且实践中需结合合同具体条款、交易背景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质量举证责任的归属。

提醒:
签订买卖合同时,要明确质量标准及举证责任,遇到质量争议时保留好相关证据,情况复杂建议咨询律师分析。

2025-07-01 13:13: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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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受人若想主张标的物质量不符约定,平时就要注意留存各种相关证据。比如在接收货物时仔细检查,若发现问题及时拍照、录像,保留好与货物相关的原始包装、说明书等。

(二)出卖人如果作出过质量特殊承诺,要妥善保留能证明交付标的物符合承诺的各类文件,像是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等。

(三)交易过程中,双方都应重视合同条款对质量的约定,明确彼此权利义务。同时,注重交易背景记录,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辅助判断举证责任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此条表明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这也是在买卖合同中确定质量举证责任分配的重要依据。

2025-07-01 12:20: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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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合同里,质量举证责任分配大多按“谁主张,谁举证”来。要是买家称货物质量不达标,一般买家得负责举证,像拿出货物有毛病、没达到合同质量标准的证据。

2.不过特殊情况时,卖家可能要担举证责任。比如卖家做了质量方面特殊承诺,就得证明交付的货物符合承诺。

3.按交易习惯、法律规定,某些质量问题在卖家应说明或保证范围内,卖家也可能担责。实际要结合合同条款、交易背景判断举证责任归属。

2025-07-01 11:39: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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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买卖合同中质量举证责任分配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买受人主张质量不符约定通常由其举证,但特定情形下出卖人也可能担责。
法律解析:
在买卖合同里,当买受人提出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买受人要负责拿出证据,像产品有缺陷、没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等,以此证实质量问题存在。不过,要是出卖人作出了有关质量的特殊承诺或保证,那出卖人就得举证证明交付的标的物符合该承诺。并且,依据交易习惯、法律规定,某些质量问题在出卖人应主动说明或保证范围内时,出卖人同样可能承担举证责任。实际情况中,需结合合同具体条款、交易背景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定质量举证责任到底归谁。如果在这方面遇到困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7-01 11:04:06 回复

您好,关于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责任由谁承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推荐:工程验收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税率工程款支付申请建设工程在完工之后会有一定的保修期限,在此保修期限内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应由施工方负责保修。这也是大家所认可的处理方式,但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却并非都可以认定为是施工方的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到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等,这些单位的建设环节也可以出现质量问题,那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责任由谁承担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责任由谁承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筑法》第80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4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第13条规定:“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由此可知,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承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工程质量责任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因此,保修责任与工程质量责任是两种不同的责任。准确地说,保修责任是施工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的一项保修义务。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即使非因施工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施工人也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否则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施工单位负有保修责任并不意味着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对于在建设工程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虽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但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应当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负担。二、保修期间的责任划分怎么确定实务中,对于保修期间的质量责任划分和损失承担原则根据以下情形确定:(1)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质量缺陷的,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属于勘察、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建设单位可向勘察、设计单位追偿。(3)因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属于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但施工单位提出异议而建设单位坚持使用的,由建设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施工单位没有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仍然使用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4)因建设单位或者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由建设单位或者建筑物所有人自行负责。(5)因自然事故、社会条件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责任。(6)对发包人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承包人不予拒绝而进行施工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综上所述,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责任应由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一方承担。也就是说,在工程保修期内如果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可以承担维修责任,但因维修支出的费用应由导致该工程质量发生的责任方来承担,如因不可抗力造成质量问题的,由建设方承担,而由于施工方未按标准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的,则由施工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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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问题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专业解答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问题举证责任由卖方承担,因为在产品质量存在着瑕疵和问题的时候,这是和普通的民事侵权纠纷不一样,毕竟它涉及到人们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所造成社会的危害非常大,此时举证责任应当转移给卖方来承担。

    2024.08.06 3256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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